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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新世纪的中国司法改革

  第三个方面我们的审、判分离,使得决策含糊不情,使得法官做出的决策,自己也没有办法作以很好地论证,这也加剧了一种司法判决结果的一种不合理性。那么,最后一点我觉得执行体制本身可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的执行体制,行使执行权,保证司法判决的执行是一种行政性的权力,而不是一个司法权力,司法权力就是判断,我这么判就完了,我的司法就解决问题了,就结束了。那么执行问题是一个行政性的权力,我自己总觉得现在的执行体制,如果我们的判决,司法判决一旦做出,一旦生效,统一由警察,由公安机关来负责解决,这可能会更有效一些,更有利一些,同时也不损害司法的声誉。所以我觉得应该从这几个角度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主持人:我再说一个网上的提问,大概想让你回答法官服装制度改革的问题,这个网友叫“没有浪漫毋宁死”。
  
  他说我们国家的审判模式是法官主导制,没有人情味的审判团,律师、检察官都傻坐在固定的座位上,被动的拙嘴笨舌地回答法官的提问,程序沉闷乏味,一点都不浪漫,您是北大法学院的大教授,你赶快跟司法部长说说,咱也换成英国那样子,让律师戴上假发套,穿上黑大氅,东走走,西看看,相互指着对方的鼻子控诉对方,那该有多好看啊?
  
  贺卫方:那的确是,嗯,挺好的构想。而且也的确是英美国家,它的司法的过程,由于实行了所谓的对抗制,由于它的法庭的设置是一种允许律师站着说话,溜达着讲话,由于律师以及法官特殊的服饰的某种夸张式的一种效果,比起大陆国家,比方说德国、法国,比起中国,它们的司法过程的确是非常生动,非常生动。当然他提到了法官的服饰问题。
  
  主持人:假发套和黑大氅。
  
  贺卫方:其实不是黑大氅,是黑袍。黑色的袍子。英国高层次法官穿的袍子有一条红主要的线条是黑的,有时候穿整个是猩红色的法袍,红色象征着王室的尊严,黑色或许象征一种非常威严的一种颜色,像包拯脸色都是黑色的,所以司法总是跟黑色有一点关联,黑色也有神秘,也有某种隔离感,也有某种成熟感。所以黑颜色还是很好的一种颜色,当然我们国家的法袍也用的是黑色。但是这个法袍的设计不是特别好,最近最高法院准备修改这个东西,我准备提一个建议。就是说法袍不是法大衣,不是法大氅,我们把法袍设计成法大衣了,它是一个封闭型的领子,袍子实际上就是披在身上,这个地方是露出来,穿西装里面领带都可以露出来,我们看,这是袍子。但是我们搞一个很封闭的领子。夸大式的毛式服装的那种领子,还戴了一个像红领巾一样红色的条,红色的条上面有四颗钮扣,金黄色的钮扣,据说有双重含义,一个含义是,最高这个象征着忠于党,第二个象征着忠于人民,第三个象征着忠于法律,第四个象征着忠于事实。你看,忠于法律在第三个。然后还有一个含义是,它象征着我们国家的四级法院。最上面是最高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我觉得不需要有这些个罗罗嗦嗦的东西,你干嘛搞得,扣得么紧呢?后来我才知道了,设计服装的人是一个大连的服装设计师,你知道大连那个地方比较冷,所以他充分考虑到御寒的需要。我们可以听听那位朋友的提问。
  
  主持人:好,这位同学。
  
  学生:我第一个问题是,我们知道在西方的一些国家,宪法是可诉的,但是中国宪法是不可诉的。也就是说,在中国,宪法的条文不可能被用来当做法庭判决的依据,那么我的问题是您觉得在中国有没有可能实行宪法的可诉化呢?如果有可能的话,我们离这一步还有多远呢?我的第二个问题是前一段时间,中国的各大媒体对《婚姻法》的修改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和争论,我想听听您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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