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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术

  粗略地说,在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早期,治理艺术找到了它的第一个具体化形式,这个具体化形式是围绕着国家理性的主题组织起来的,但这个国家理性不是从我们今天赋予它的负面和贬抑的意义上(那种仅仅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破坏法律、平等和人道原则的国家理性),而是以一种完整的、正面的意义来理解的:国家根据一种内在于国家、而且不能仅仅从自然法、神法或睿智和谨慎原则推导出来的理性原则来治理;国家和自然一样,有它自己的理性形式——虽然是一种不同种类的理性形式。治理艺术,不是在超验的规则、宇宙论的模型或一种哲学-道德的理想中寻求奠定自己的基础,而必须在构成国家的特定现实的东西中寻找自己理性的原则。下一讲我将考察这种最早的国家理性形式的要素。不过,我们现在也可以说,直到18世纪早期,这种“国家理性”的形式,依然是阻碍治理艺术发展的一个障碍。 
  原因有很多。首先,严格意义上的历史理由是治理艺术的障碍。17世纪发生了一系列巨大的危机:先是三十年战争和它带来的破坏和毁灭;然后是世纪中叶的农民和城市起义;最后是17世纪末的财政危机,也就是使西方所有君主国的政治都负债累累的税收危机。治理艺术只能在一个发展(expansion)的时代审慎地得以传播和发展,不受巨大的军事、政治和经济紧张的影响,但这种紧张却从头至尾折磨着17世纪。各种庞大明显的历史理由阻碍了治理艺术的扩展。 
  另外,我还认为,16世纪期间得到系统表述的理论,在17世纪被一系列其他因素所阻碍,这些因素,用我并不怎么喜欢的说法,可以称为制度结构和心态结构。只要主权还是一个核心问题,主权行使的优先性(同时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和一个政治组织原则)就还是根本因素。只要主权制度还是基本的政治制度,只要权力行使还被认为是主权的一种行使,治理艺术就不可能以一种特殊的、自主的方式发展。我想重商主义就是个好例子。重商主义可以说是第一个得到认可的努力,在政治实践和关于国家的知识层面采用这种治理艺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实际上可以说,重商主义代表着这种治理艺术——佩里埃的文本是从道德而非现实的角度界定了这种治理艺术——中第一个理性的阈限。重商主义是对作为治理实践的权力进行行使的第一次理性化;随着重商主义的出现,我们第一次看到了一种可以被用来作为一种治理手法的关于国家的知识(saivor)的发展。尽管事实可能确实如此,但是我认为,恰恰由于重商主义把主权者的实力作为根本目标,从而受到了抑制和限制。重商主义寻求的不是一种增殖国家财富的道路,而是让统治者聚敛财富、充实国库、建立军队来贯彻他的政策。重商主义所用的手段是法律、法令、规章,即传统的主权武器。目标是主权者的实力,手段是主权的手段:重商主义寻求重新插入某种被治理艺术开启的可能性,这种治理艺术是在主权的制度结构和心态结构中深思熟虑的治理艺术,但这种结构本身的性质可能就窒息了这种可能性。 
  这样,整个17世纪,直到18世纪初重商主义主题受到清算,治理艺术在某种意义上一直停滞着。它陷进了主权问题和主权制度过于庞大、抽象、僵硬的框架中。可以说,这种治理艺术试图通过从一种新型的主权理论中推导出一种治理艺术的主导原则,来调和治理艺术与主权理论。正是在这儿,那些17世纪对契约理论进行形式化或者说仪式化的法学家出现了。契约理论运用基础性契约,统治者和臣民之间的互相承诺,作为推导治理艺术一般原则的理论母体(matrix)。不过,尽管契约理论对统治者和臣民之间关系的思考在公法理论中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正如霍布斯的例子说明的(即便霍布斯的目的是发现一种治理艺术的主导性原则),契约理论还处在对公法一般原则进行系统表述的阶段。 
  一方面,主权的框架太大,太抽象,太僵硬;另一方面,治理理论又受到它对一种太纤细、太无力、太脆弱的模型(即家庭模型)的依赖的不利影响:一种建立在家庭的模型上的致富经济(an economy of enrichment),是不大可能对领土占有和王室财政的重要性作出充分回应的。 
  那么,治理的艺术如何才能克服这些障碍呢?这里,一系列的总体过程发挥了作用:8世纪的人口扩展,与货币的日益充裕联系起来,而后者又通过一系列历史学家很熟悉的循环过程和农业生产的扩张连结起来。如果这就是总的情况,我们便可以更具体准确地说,治理艺术通过人口问题的出现找到了新的出口;或者不如说,一种微妙的过程发生了(我们尚需对其具体细节进行重构),通过这个过程,治理的科学(经济的主题在一个与家庭不同的层面上之重新获得中心地位),还有人口问题,都统统连接起来了。 
  正是通过治理科学的发展,经济的概念被重新置于一种不同的、我们今天称为“经济”(economic)的现实层面的中心,也正是通过这门科学,才有可能界定那些人口所特有的问题;但是反过来我们也可以说,正是由于对人口特有问题的认识,以及我们称为经济的那个现实领域被分离出来,治理的问题才最终得以在主权的法律框架之外被思考、反思和计划。而“统计学”,在重商主义的传统中只是在君主行政(这种君主行政是根据主权形式运作的)的范围内,并为了君主行政的利益而发挥作用的,现在则成为突破主权障碍的主要技术因素,或主要技术因素之一。 
  人口问题究竟以何种方式使得克服治理艺术发展的障碍成为可能?人口的视角,特定人口现象成为一种现实,使得最终消除家庭模式,使经济概念重新获得中心地位成为可能。统计学,先前是在行政框架内,因此是从主权运行的角度运作的,现在统计学则逐步揭示出,人口有它自己的规律性(regularity),有它自己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有它自己的稀缺循环(cycles of scarcity),等等;统计学还表明,人口领域包括一系列它本身固有的总效果,不能化约为家庭的现象,像流行病、地方的死亡率水平,劳动和财富相互促进的增长;最后,统计学还表明,通过人口的迁移、风俗、职业活动等,人口有一些特定的经济后果:统计学在使这些特定的人口现象可以量化的同时,也显示出这种特定性不能还原到家庭维度。除了若干具有宗教或道德意涵的残余主题外,以家庭为治理模式的做法已经消失了。现在凸现出来的,是作为人口的内在要素和人口治理的基本手段的家庭。 
  换句话说,在人口出现之前,除了以家庭为模式、从经济(这里的经济被想象为家庭的管理)角度出发以外,没法设想治理的艺术;然而,从人口被看作绝对不能化约成家庭的问题那一刻起,家庭作为人口的一个内在要素,同人口比起来就只有第二位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家庭不再是一个模型,而只是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家庭仍然是一个具有优先地位的组成部分,因为,无论何时需要关于人口的信息(性行为、人口统计、消费等等),都要通过家庭才能获得。但家庭此时已变成一个手段,而不是一个模型:治理人口的有力手段,而不是良好治理的空想模型。我认为,这种从模型层面到手段层面的转变绝对重要,从18世纪中叶开始,家庭正是作为与人口有关的手段出现了,通过各种运动(campaigns)来降低死亡率,鼓励结婚,推广接种疫苗,等等。这样看来,正是消除了家庭这个模型,才使得人口主题可能克服治理艺术发展的障碍。 
  第二,人口似乎超越所有其他东西,成为治理的最终目的。和主权不同,治理的目标不再是治理行为本身,而是人口的福利,其状况的改进,财富的增加,生命的延长,健康水平的提高,等等;而治理用来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人口所内在固有的;治理作用的正是这个人口,或者直接通过大规模的运动,或者间接使用这样一些技术,这些技术,无需人民完全了解,也能刺激生育率、引导人口流向某些地区或职业等等。这样,人口所代表的与其说是主权者的实力,还不如说是治理的目标或手段。人口是需要的主体,欲望(aspiration)的主体,但同时也是治理手中的对象,面对治理,人口知道自身想要什么,但对治理对它所做的一切一无所知。存在于每一个组成人口的个人意识层次的利益(interest),还有被认为属于整个人口利益的利益(不管构成人口的每个个人的特定利益和欲望是什么),这就是人口治理的新目标和根本手段:一种新艺术,或在某种程度上一系列绝对新颖的手法和技术,诞生了。 
  最后,围绕着人口这个点,16世纪文本中被称为主权者耐心的那种东西组织起来,这意味着,为了以一种理性的和有意识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治理,人口成为治理必须把所有关于它的观察资料(observations)和知识(savoir)都考虑进来的一个对象。治理知识(savoir)的构成,和这样一种知识的构成密不可分,这种知识就是对所有与人口(广义上)相关的过程(即我们今天称为经济的那个东西)的知识。上次演讲我说过,政治经济学的构成,依靠的是人口这种新主体所拥有的各种财富要素的出现。这种叫做政治经济学的新科学,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对人口、领土、财富之间连续而多样的关系所构成的新型网络的认识——中产生出来的;伴随着它的,是治理的干预特征(即经济和人口领域的干预)的形成。换句话说18世纪发生的,从治理艺术到政治科学、从主权结构支配的政体(regime)到治理技术支配的政体的转变,刺激了人口的主题以及由此而来的政治经济学的诞生。 
  这并不是说,治理的艺术一变为政治科学,主权就不发挥作用了;恰恰相反,我要说的是,主权问题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提的那么有力,因为,主权问题已不再像16、17世纪那样,需要从主权理论中推导出治理艺术,相反,鉴于治理艺术现在已经存在,并且在不断传播,主权问题需要看到的是:什么样的法律形式和制度形式,什么样的法律基础,可以被赋予构成国家特征的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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