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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撞了白撞”——沈阳上海交通事故处理新办法的经济分析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用列表的方式说明政府面临的提供何种公共道路的选择。
 政府选择    只铺设马路   设置信号灯   修建过街天桥
 成本(元)   10    50    100
 汽车通过数量(辆)   70   50    100
 适度谨慎成本(元)   5   3   1
 行人通过数量(人)   10   50    100
 适度谨慎成本(元)   9   3   1
 总成本(元)    450  350   300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在一个车辆和行人都很多的地带——假设他们各为100辆车和100个行人,如果政府只花10元铺设一条马路,由于车和行人的强弱对比不同,行人的通过量会大大降低——只有10人“勇敢”地穿过了车流并为此承担了9元的成本,而汽车虽然仍能够大量通过(70辆),但也承担了较高的谨慎成本(5元)——哪个司机也会担心车前突然跳出一个行人,这样,社会共承担了450元的成本;如果政府花50元设置信号灯(划人行横道线与此类似),汽车的通过量会受信号的限制而减少(50辆),行人通过量则有所增加(50人),但双方的谨慎成本都降低了(3元)——司机和行人都可以在交通信号的“保护”下安全通过,此时的社会成本是350元。(其实,这两种情况下社会成本中还应计算入没有能够通过马路的司机和行人的损失,比如耗费了更长的等待时间;但为了简化问题,此处不加讨论。)第三种选择是政府修建过街天桥,虽然投入资金很多(100元),但是司机和行人的谨慎成本大大下降(1元),社会总成本反而减少了,而且通过率提高到100%。显然,修建过街天桥是此时的最佳选择。
  然而,有时也许只铺设马路才是成本最小的,如下表:
 政府选择    只铺设马路  设置信号灯  修建过街天桥 
 成本(元)   10   50   100   
 汽车通过数量(辆)   9    5    10
 适度谨慎成本(元)   4    3    1
 行人通过数量(人)   7    5    10
 适度谨慎成本(元)   4    3    1
 总成本(元)    74   80   120
  这是假设在一个车辆和行人都不多的地带——分别只有10辆车和10个人,设置信号灯和修建过街天桥时司机和行人的谨慎成本以及通过率都没有改变(天桥100%,信号灯50%),但是在只铺设马路时,因为车辆和行人的减少,双方的通过率都提高了(车辆由70%变为90%,行人由10%变为70%),而且他们的谨慎成本也下降到4元。此时比较社会总成本,只铺设马路就足够了。
  可见,实现“降低交通问题造成的社会成本并提高公共道路的使用效率”的目标,还要依靠政府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提供状况合理的公共道路,以引导公共道路的使用者(司机和行人)投入适当的谨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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