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覆盖法院行政、后勤和办公等综合性信息管理的综合办公管理应用软件。
2.审判业务管理应用软件
审判业务管理必须体现“四级两审、二审终审”的原则,并且为了明确职责、分工合理、运转高效,要全面实行“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这就要求应用软件在实现上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审判业务由不同的工作岗位在不同的阶段介入而协作完成,因此审判业务管理软件要实现立案、分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基本功能。
◇审判业务具有明确的流程特性,同时还有一定的时间约束性。审判业务管理应用软件必须提供审限流程管理的功能,对审判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跟踪,保证各个环节高效地运转。
◇案件信息应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软件的数据要求,审判业务管理应用软件应提供与《人民法院案件信息管理与司法统计》软件的数据交换接口。
◇审判业务管理应用软件应当提供输出一些固定格式的报表、单据、裁判文书的打印功能,例如打印各类案件立案审查与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传票、案件受理通知书、一/二审判决书等。
◇在审判业务管理应用软件系统中,院长和庭长等领导角色用户必须具有审判业务的管理功能,以及相应的辅助决策功能。管理功能包括对审判业务信息的浏览、跟踪和检查,以及对应的管理操作功能。例如对某些任务进行必要的指派和对需处理的信息进行确认、审批等;决策支持是指提供方便的操作、多样的视角来对所辖范围内的信息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和分析,并可以输出、打印查询统计结果。
◇在划分岗位、体现分工管理时,应用软件必须提供可信赖的权限使用和安全管理机制。
◇在多用户并发操作时,尤其是访问同一案件的数据时,要保证数据的一致性。
◇审判业务管理应用软件应提供适当的接口来实现上下级法院案件信息的数据上报和接收,实现业务的衔接和信息数据的共享。
◇信息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新形势下深入司法改革的需要,具体体现在:强化审判组织职责,推行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选任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书记员管理体制;规范和改革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全面落实“三个分立”;加强庭审;完善诉讼文书等方面。
以下描述审判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和相关辅助的功能要求,分别是信访接待、立案分派、案件审理、案卷归档等环节。
(1)信访接待
这个环节是法院审判业务的起点,主要功能是接待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当事人的诉讼,记录相关的信息,做出相应的处理或答复,如需立案审理的则进行立案登记。
主要功能划分为:
①信访接待与申诉信息管理:对当事人的来信、来访进行接待,提供法律咨询,记录相关信息;完成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等)当事人的申诉接待,记录相关的信息,作出相应的处理或答复,如果确定需要复查的案件则转入立案环节,进行申诉案件立案。
②查询:通过适当的检索条件,查询当事人提起的服务请求(如法律咨询、司法协助等)、诉讼或申诉。
③统计:通过相关的统计条件,统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相关的一些数据。
(2)立案分派
主要功能是对依法办理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含非诉执行)、执行、赔偿等的审查和立案工作,根据不同的审判程序和适用程序(一审、二审、申诉、再审、刑事案件死刑复核、死缓复核、减刑、假释、民事案件公示催告、督促程序、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确定无主财产、选民案件等),分别填写相应的案件基本信息(例如立案日期、管辖依据、标的额、诉讼请求及理由等)和当事人(包括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自然状况等此时可以掌握到的信息数据,并且可以分派相应的审判业务庭的适当审判员。
主要功能划分为:
①立案登记:对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在确定了审判程序(一审、二审、再审、申诉和刑事案件中死刑复核、死缓复核、减刑、假释等)后,分别填写相应的案件基本信息和当事人(包括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然状况等此时可以掌握到的信息数据,然后可以转入分案环节;
②分案:处理立案信息填写齐备而等待分派的案件,软件系统要自动生成案号,填写立案时间,分派到相应的(必要时由用户指定)审判业务庭,软件系统应该能够自动获取适当的案件承办人;
③查询:采用组合条件或者定制条件查询立案庭处理的各类案件的基本信息(案号、经办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立案日期、立案人、案由、承办庭室、承办人等),并支持查询结果的打印,能够查询的案件和信息要通过权限过滤;
④统计:统计立案人员收案的数量,根据案件的进展阶段(新收、等待分派、正在审理、已经结案等)统计相应的数量,提供对比分析的功能,统计条件的选取设定及数据的过滤同查询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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