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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外汇管理,亦称为外汇管制,是指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所实施的一种限制性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或基实行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进行一定的限制。

  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基上,创造条件,逐步放开,推进资本项目下可兑换,从而实施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

  一、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主要包括:经常项目可兑换、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管理和进出口核销制度。

  (一) 经常项目可兑换

  指对属于经常项目下的各类交易,包括进出货物、支付运输费、保险费、劳务服务、出境旅游、投资利润、借债利息、股息、红利等,在向银行购汇或从外汇帐户上支付时不受限制。

  1997年,国务院通过立法形式,明确了我国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其中增加规定,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二) 银行结汇制

  目前,我国对外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入实行银行结汇制。97年10月起,逐步允许中资企业开立外汇帐户,保留一定限额的外汇收入。

  外商投资企业经常项目范围的外汇收入,可以开立外汇结算帐户,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结算帐户核定可保留外汇的最高金额,最高金额之内的外汇可以保留,也可以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超过最高金额的部分则必须卖给外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

  (三) 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制度

  出口收汇核销,指货物出口后,对相应的收汇进行核销。

  进口付汇核销,指进口货款付出后,对相应的到货进行核销。

  实行这两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监督企业出口货物后必须及时、足额地收回货款,付出货款后必须及时、足额地收到货物,从而堵塞套汇和逃汇等非法活动。

  二、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现阶段我国国际收支中的资本项目主要是外商来华直接投资、对境外直接投资和借用外债三种形式。此处主要介绍前两种形式:

  (一) 对外商直接投资的外汇管理

  分为外汇收入和支出管理两个方面

  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主要是外汇投资款、国内外外汇贷款或境外发行外币债券等,对其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外汇登记制度

  二是外汇专用帐户管理

  三是外债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下的外汇支出主要是投资款的汇回和偿还外债本金。投资款要转移或汇出,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偿还外债本金,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在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办理。

  (二) 对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

  目前,负责境外投资项目审批的主管部门是国家计委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的部门;境外投资的外汇管理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

  在境内机构提出向境外投资的立项申请前,外汇管理部门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查:

  一、 审查投资者的资格

  二、 审查境外投资的投资风险

  三、 审查境外投资的外汇来源

  境外投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投资者要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建档,并缴存境外投资利润汇回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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