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指南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 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3、拟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定、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4、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 6、同一法律事实或相同的法律关系在实际处理上出现了两个以上互相矛盾生效判决的 7、原裁判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且足以影响裁判公证的 8、原裁判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9、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规定 10、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二、具有以下未能合法参与审判事由的可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1、应当为原审被告人指定辩护人而未指定的 2、辩护人未合法获得辩护权或者代理人未合法的获得代理权的基础上作出的裁判 3、刑事案件剥夺原审被告人辩护权的 4、未经合法传唤或者所做传唤无效,以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未能出庭而作出生效裁判的 5、未能合法送达一审裁定文书而致当事人丧失上诉权的 三、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书或再审申请书正本一式三份,并按被申请再审人的人数提供副本 2、证明申诉人或申请再审人是合法申请主体的材料 3、申诉或申请再审所不服生效法律文书 4、在法定期间内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证据 5、与申诉或申请再审理由有关的证据 6、申诉人、申请再审人以及被申请再审人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7、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申诉书或再审申请书应载明的内容 1、当事人名称及基本情况 2、申诉或申请再审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案号、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及主要内容 3、有具体的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4、以新证据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还应当说明原审未提出该证据的原因、新证据的来源、获得新证据的时间、以及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 五、申诉或申请再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院不予受理。 1、申请主体不合格 2、申请超过期限 3、裁判未发生法律效力 4、本级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基于该申请人的申请驳回申诉或再审申请的,或已经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过的 5、一审判决后当事人未上诉而申请再审的 6、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式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 7、人民法院依照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8、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或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驳回不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 10、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抚养关系的 11、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裁定 12、依照有关的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其他不能申诉或申请再审的 六、注意事项: 1、申诉或申请再审的请求和理由在案件受理后不得变更或增加 2、当事人向同一人民法院只能提出一次申诉或申请再审,当事人对驳回申诉或申请再审仍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 3、申诉和申请再审人在法院审理案件期间可以撤回申诉或再审申请,撤回申请的不得再以相同的理由或请求事项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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