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搜尽天下法律信息
本站网络实名:法搜
设为首页  |  法搜首页 |  法搜论坛 |  法搜排行榜 |  法律新闻  |  案例

  请您加入我们的"法律聚焦"邮件列表.
  报道法律热门新闻、经典案例分析、法律实事讨论


  
  文章搜索
内 容
类 别
  今日热点

上下班被自行车撞伤纳入工伤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请审议
男子强奸16女子被注射式死刑
女经理15张信用卡透支24万
绑匪心软偷放女人质后自首
检察院决定不予逮捕

国务院首次明确推进房产税改革
北京中小学取消户籍壁垒
外地生可
免费入学
河南坐11年冤狱农民赵作海获65万...
百度告青岛联通流量劫持案件胜诉

  首页 >> 法律实务 >> 法律问答 >> 刑法问答(总则)
什么是胁从犯?胁从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WWW.FSOU.COM 来源:www.fsou.com 时间:2008-11-15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这里所说的“被胁迫参加犯罪”是指行为人受威胁被迫参与犯罪。胁从犯本不愿意参加犯罪,只是因为迫于他人的暴力或者精神威逼才作犯罪的选择,参加了共同犯罪的实施。当然,被胁迫参加犯罪虽非出于自愿,有违背意志、不得已的一面,但最后参加犯罪仍是由其意志决定的,其人身并未受到强制,主观上毕竟还是经过了他的自由选择,其行为也是受自己的意志支配的,只是畏于自身遭到危险。这种行为人主观上是有罪过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由于胁从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是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其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危险性要小于没受精神强制而实施犯罪的人。因此,法律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他参加实施的犯罪性质、被胁迫的程度以及对造成的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共同犯罪人中原来是被胁迫参加犯罪,后却变为自愿或者积极参加犯罪活动的,不能再确定为胁从犯,应根据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分别以主犯或者从犯论处。


  相关文章
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重伤?(2008.11.15)
什么是刑法中规定的首要分子?(2008.11.15)
刑法中规定的司法工作人员是指哪些人员?(2008.11.15)
如何界定刑法中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2008.11.15)
刑法中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是什么意思?(2008.11.15)
民族自治地方在什么情况下,经过哪些程序,可以对刑法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2008.11.15)
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我国或者我国公民犯罪的,是否适用我国刑法?(2008.11.15)
对于中国缔结成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犯罪,如何追究刑事责任?(2008.11.15)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已经过外国审判的,是否还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2008.11.15)
新刑法实施后,过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刑法方面的条例、决定和补充规定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2008.11.15)
 
设为首页  |  法搜首页 |  法搜论坛 |  法搜排行榜 |  关于法搜  |  招聘信息

本站网络实名:法搜 Copyright © 2007 FSou!  京ICP备05006567号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