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促进残疾人脱贫。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扶贫开发重点对象,统筹安排,同步实施,整合资源,优先扶持。金融机构要向残疾人提供方便可及的金融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农村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等要加强对残疾人的帮扶。加强扶贫基地建设,优化扶贫基地功能,强化脱贫辐射效应,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家庭副业等多种形式的生产劳动,提供产前、产中、产后配套服务,帮助农村残疾人获得扶贫贴息贷款,保障农村残疾人充分享受各项惠农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推动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与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着力推进残疾农户“万元增收”工程。加大“一圈”地区对口帮扶渝东南、渝东北地区的残疾人工作力度。
(五)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居家助残服务。2015年前,市级要建成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各区县(自治县)至少要建成1个公办或民办公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并依托社区和社会民间机构建设日间照料站,基本建立以市级托养服务机构为示范、区县(自治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街道)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辅助性就业和工疗、农疗、文化体育、心理疏导、娱乐等服务。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采取政府主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市场运作等形式,支持残疾人居家安养。做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着力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建立残疾人托养护理补贴制度。
(六)加快推进无障碍建设,方便残疾人生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无障碍建设标准,制定和完善重庆市无障碍相关规范和地方标准,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质量。加快推进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公园绿地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对特殊教育学校、福利机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铁路旅客车站、码头、城市交通设施、民用机场旅客航站区等要按照行业无障碍标准建设和管理。公共交通逐步完善无障碍设备。加大投入,有计划地对残疾人住宅进行无障碍改造。
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建设。有关部门要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政府政务公众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机构采用盲文、手语、语音提示、文字提示、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和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收和传播信息,参与社会生活等提供无障碍服务。全市各级电视台要开办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影视作品要加配字幕,图书和声像资源数字化建设要实现信息无障碍。
(七)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2012年前,建成市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2015年前,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力争建成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已建成的要对相关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平台。定期举办市残疾人运动会、特奥会和残疾人艺术汇演;积极选拔推荐优秀残疾人体育、文艺人才参加国际、国内各项比赛;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组织要积极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文化下乡、“健康重庆”等政府重点文化体育工程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加强全市各级残疾人文化艺术组织和团体建设,鼓励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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