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方案
1.建设目标
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包括市、区县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是陕西省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组成部分,建立以市应急平台为节点,以区县应急平台为端点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为支撑、安全畅通的全市应急平台体系。重点实现预报预警、信息报送、综合研究、决策支持、远程会商、应急指挥等主要功能,以满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图1略)。
2.建设框架
2.1 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
满足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要,实现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与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省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区县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重点实现综合协调、灾情报送、资料调用、远程会商、应急指挥和现场图像采集等功能。按照要求,提供上级应急平台所需的相关数据、图像和资料等。
2.2 区县地质灾害应急平台
满足区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需要,与部、省、市相关应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重点监测、灾情报送、现场图像采集、远程会商、应急处置等功能。按照要求,提供上级应急平台所需的相关数据、图像和资料等。
3.建设内容及软硬件配置
建设内容包括基础支撑系统、综合应用系统、数据库系统和移动应急平台。
3.1 基础支撑系统
基础支撑系统由应急指挥场所、应急通信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视频会议(远程会商)系统、图像接入系统、安全保障系统和应急调查系统组成。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基础支撑体系建设技术要求》执行。
(1)应急指挥场所
建设由应急指挥室、视频会商室和值班室等组成的固定应急指挥场所。应急指挥场所配备视频会议系统、图像接入系统并与相关应急平台视频会商系统和图像接入系统联通,配备音视频、显示系统和常用办公设备,满足值守应急、远程会商和决策指挥等需要。
按照规定:西安市应急指挥场所办公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区县应急指挥场所办公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地质灾害一般的区县应急指挥场所办公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2)应急通信系统
建设由有线、无线和卫星组成的通讯系统,利用已有通讯资源,并配置多路传真机、对讲机等通讯设备,保证各单位应急管理日常工作联络安全、畅通。
依托国土资源应急卫星网络资源及省地质灾害应急卫星通讯系统,市、区县地质灾害应急平台配备便携式卫星通讯终端设备,实现与上级应急平台以及地质灾害现场间的信息传输,满足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理时话音、数据、视频等业务的传输需要。
(3)计算机网络系统
依托卫星宽带和电子政务网,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满足图像传输、视频会商和指挥调度等业务的网络需求。能与国土资源主干网、西安市政务网及市应急管理系统连接的市、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配备网络设备,与国土资源部和省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连接。
(4)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
建设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系统配备专用数据库服务器,建立地质灾害数据交换中心,采用全省统一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和技术规范,满足不同用户数据的交换与共享需求,实现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相关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5)视频会商系统
建设地质灾害应急管理远程会商系统。系统在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配备视频会商中心系统设备(MCU),在区县地质灾害应急平台配备视频会商系统设备,实现各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及地质灾害现场的多方音视频会商,为上级领导及时掌握突发地质灾害实时状况及决策指挥提供服务。
(6)图像接入系统
建设并联通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图像接入系统,配备视频终端等设备,按照统一的图像编码标准采集、存储、显示、上传图像,使图像共享和互通。
(7)安全保障体系
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依托国土资源主干网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采用专用加密设备等技术手段,严格用户权限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传输、交换、存储和处理等安全。加强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的供配电、空调、防火等安全保护措施,及时进行网络、机房等的安全检测以及关键系统和数据的容灾备份,逐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安全管理体制。
(8)应急调查系统
建立完善应急调查人员、调查设备、通讯设备等应急调查系统,配备应急调查车、便携式卫星终端设备、无线单兵传输设备、手持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系统、电子罗盘、便携式计算机、手持GPS、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卫星电话、应急防护装备及应急包等设备。
应急调查人员在应急调查时应着统一标识的服装(春夏、秋冬季装),及时到达险情或受灾现场,完成突发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实时报告、传递现场信息等。
3.2 综合应用系统
研发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系统,配备系统所需应用服务器、计算机等设备平台和应用平台软件,实现应急值守、预报预警、综合业务管理、远程会商、辅助决策、模拟仿真、信息发布等功能。
3.3 数据库系统
建立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平台空间数据库,配备数据库服务器,存储基础信息、地理信息、事件信息、模块、知识、案例和文档等数据,给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灾害应急平台提供应急数据,并通过数据共享与交换系统获取上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中的有关数据。
3.4 移动应急平台
建设满足野外现场音频视频现场通信和指挥调度等应急处置需要的移动平台。建立移动数据库和移动综合应用系统,实现现场指挥,与上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互联互通。
4.应急标识
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装备统一标“西安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字样。分别在应急人员服装上按“平行两行”排列形式标记;应急指挥车和调查车以“圆周”排列形式标记。
应急装备仅适用于地质灾害应急时参加的应急人员使用,一般场所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使用。平时要加强管理,确保应急装备完整。
5.西安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设备装备配置
按照省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设备装备配置标准,西安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设备装备配置见《西安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设备装备配置一览表》。
西安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设备装备配置一览表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西安市
配置数量
| 较严重
区县
配置数量
| 一般区县
配置数量
| 备 注
|
1
| 视频会商中心系统(MCU)2个节点以上
| 1个
|
|
| 中心远程会商
|
2
| 视频会商系统(1个节点)
|
| 1个
|
| 远程会商
|
3
| 便携式卫星通信终端设备及无线单兵传输设备
| 1套
| 1套
| 1套
| 应急通讯
|
4
| 综合应用系统培训设备(含服务器、交换机、计算机、操作系统等)
|
|
|
| 应急平台
|
5
| 德国三维激光扫描仪或普通大幅面激光扫描仪
| 1台
|
|
| 应急平台
|
6
| 多路传真机
| 1台
| 1台
| 1台
| 应急通讯
|
7
| 便携式计算机(含无线网卡)
| 1台
| 2台
| 1台
| 应急调查
|
8
| 手持GPS
| 1部
| 2部
| 1部
| 应急调查
|
9
| 数码摄像机
| 1部
| 2部
| 1部
| 应急调查
|
10
| 数码照相机
| 1部
| 2部
| 1部
| 应急调查
|
11
| 手持激光测距仪
| 1台
| 2台
| 1台
| 应急调查
|
12
| 电子罗盘
| 3台
| 4台
| 2台
| 应急调查
|
13
| 应急特种车
| 1辆
| 1辆
| 1辆
| 应急调查
|
14
| 卫星移动电话
| 1部
| 1部
|
| 应急通讯
|
15
| 对讲机
| 4部
| 4部
| 2部
| 应急通讯
|
16
| 车载发动机
| 1台
| 1台
|
| 应急调查
|
17
| 应急人员防卫星辐射、防雨服装等装备
| 10套
| 5套
| 5套
| 应急调查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