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要求,做好必要的应急安全防护。根据地质灾害预测预报信息,及时疏散可能受威胁的人员,尽量避开灾害可能影响和波及的区域,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7 新闻发布
各级应急指挥部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发布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应急预案和西安市关于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的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情况、灾害损失情况、救援情况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4.8 应急结束
地质灾害灾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建议,及时解除灾险情应急响应,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并报市地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5.应急保障
5.1 应急资金保障
资金投入是确保全市各级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实施的重要保障。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应急防御与处置经费,应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年度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按照《
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平台基础性设施建设,市人民政府每年应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200万元以上(列入总预备费)。地质灾害较严重区县每年应列入区县财政年度预算50万元以上(列入总预备费),地质灾害一般区县每年应列入区县财政年度预算20万元以上(列入总预备费)。
5.2 应急物资保障
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预案要求,做好相关物资保障工作。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专用车辆、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区县人民政府要特别加强抢险救灾挖掘装备的准备和登记,充分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5.3 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全市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可靠、准确地传递到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
建立和完善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及应急信息网,实现市、区县应急平台与相关部门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5.4 宣传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加强公众防灾减灾及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
6.预案管理与修编
6.1 预案管理
有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区县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各区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6.2 预案演练
为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市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及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实战演练。应急演练要结合实际、着眼实战、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制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区县的应急演练方案应当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演练结束后,组织实施单位应进行演练评估和总结,并将评估报告按时报同级政府应急办和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
6.3 预案修编
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和修编,修编更新后的预案,报市政府批准。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修编期限为3年。
7.责任与奖惩
7.1 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7.2 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御与处置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附则
8.1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8.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西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06〕143号)同时废止。
8.3 附 件
(1)西安市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联动部门主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2)西安市市级专家名录及联系方式
(3)西安市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建设方案
附件1:
西安市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处置
联动部门主管领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主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及手机
|
1
| 西安警备区
| 杨国栋
| 87233899
| 惠洁
| 84725024
15529680026
|
2
| 武警西安支队
| 周建新
| 13809191111
| 李睿
| 13201785167
|
3
| 市发改委
| 惠应吉
| 87295561
| 梁乃军
| 872953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