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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玻璃。提高浮法玻璃比重,全部淘汰“平拉法”玻璃生产工艺,超强、超薄等特种玻璃得到深度开发。

  3.新型墙体材料。大力发展以煤矸石、粉煤灰、矿渣等为原料的节能、轻质、高强、阻燃、隔热、防火的非粘土烧结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适用于农村市场的中低档保温建筑材料。

  4.化学建材。大力开发新产品,提高应用技术水平,以突出建筑节能为中心,发展塑钢制品、PVC管材,保温隔热材料、节能门窗等化学建材。

  5.建筑陶瓷。依托我省陶瓷矿产资源,引进一批国内知名陶瓷生产企业,重点发展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地砖系列产品。

  到2015年,全省建材工业实现工业产值1300亿元,年均增长9.2%;实现增加值300亿元,年均增长7.5%。

  (九)轻工纺织产业。

  “十一五”期间,轻工行业整体实力增强、经济增长质量明显提高。纺织行业特种纤维开发、生产取得新进展,碳纤维和聚酰亚胺纤维居于国内领先水平。竹、麻等生物质纤维得到了有效开发利用。2010年,轻纺产业完成产值1033亿元,实现增加值279亿元。

  “十二五”期间,要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积极承接发达地区产业转移。

  1.轻工业。制浆造纸业实现原材料多样化,秸秆造纸、石头纸实现规模化生产能力;塑料制造业要在农用塑料、汽车塑料、包装塑料等生产、应用上进一步巩固在全国的优势地位;皮革制造业要形成100万标张生产能力,带动皮鞋、皮衣、箱包等制品业快速发展;林木产业要加快推进产品深度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重点推动复合地板、家具、门窗等产品进入高端市场。

  2.纺织工业。化学纤维,推动晴纶、氨纶差别化发展,差别化率显著提高,达到60%-70%;可再生纤维原料的竹纤维、麻纤维、聚乳酸纤维等新型纤维实现工业化生产,巩固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大力推进碳纤维产业发展,建立从原丝生产到碳纤维及碳纤维制品为重点的产业链条,打造国内一流的碳纤维研发生产基地。重点支持聚酰亚胺等多功能特种纤维及制品实现规模化生产。服装加工业,要培育品牌,扩大品牌产品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到2015年,全省轻纺产业工业产值实现2000亿元,年均增长18.5%;实现增加值650亿元,年均增长18.5%。

  三、工作措施

  围绕打造九大千亿级产业,实现工业总量“双翻番”,着力实施“七大工程”,推动支柱优势产业整体跃升。

  (一)“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

  集中力量组织实施以重大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即:实施400万辆汽车、千万吨油气当量上产、1500万吨炼油等一批5亿元以上标志性重大项目500个以上,谋划一批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推动一批亿元以上达产达效项目,推动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重点项目,实施一批3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对“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统一规划,滚动实施。“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业以“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为支撑,计划投资2.6万亿元以上。对纳入“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调度,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项目规划、建设、竣工投产中的主要问题,推动“五个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技术创新“双百”工程。

  组织实施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双百”工程,即:百户重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及百种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计划。对“双百”工程采取年度计划,滚动实施。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十二五”末,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1%,其中,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3%。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及有条件企业建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鼓励省外企业及合资企业在省内建立研发中心。到2015年,建设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300户。指导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积极研发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快产品品种更新换代。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市场开发力度,不断提高新产品市场占有率。全省新产品产值率保持在24%以上。对纳入“双百”工程的项目,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调度制度,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做好有关技术创新政策落实的协调工作。对于“双百”工程项目,省企业技术创新工程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并利用省校合作平台,推动高校与项目企业开展广泛技术合作,促进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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