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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吉政发〔2011〕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已经2011年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
跃升计划(2011-2015年)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吉发〔2010〕1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依据吉林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二五”期间,全省工业领域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加快振兴、富民强省的目标,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转变方式、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以抓大企业、大项目、大基地为载体,坚持扩大工业总量,用增量带动结构调整。以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素质提升为抓手,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支柱优势产业整体跃升,努力实现以支柱优势产业为支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先导,特色资源产业得到深度开发,产业间协作配套,集群集聚特征明显的吉林特色工业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扩大总量与产业优化升级相结合。要优化投资结构,加大工业投入,不断扩大经济总量,用增量带动存量调整。同时,加大技术改造和科技投入,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以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2.坚持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加强统筹规划,强化政策引导,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3.坚持自主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大胆引进先进适用技术,强化消化吸收再创新,坚持走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路子,努力突破制约产业优化升级的核心技术。

  4.坚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要依托现有产业、技术和人才基础,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化,催生新兴产业。同时,要紧紧跟踪国际国内高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主要目标。

  围绕构造吉林特色产业体系,坚持走吉林特色工业化道路,着力转变工业发展方式,加大工业投资规模,全力打造九大千亿级产业,到“十二五”末,实现工业总量“双翻番”。即汽车产业实现产值80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销售收入5000亿元,石化产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装备制造产业实现产值2200亿元,医药产业、电子信息产业、冶金产业、建材产业、轻纺产业工业总产值均超千亿元以上,实现支柱优势产业整体跃升。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26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5%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73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4%以上。

  1.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到2015年,全省轻重工业比重调整到40∶60;将装备制造业培育成新支柱产业;支柱产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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