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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企业组织结构更加合理。努力打造以大企业为龙头,以产品和产业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大中小企业竞相发展的企业组织体系,企业兼并重组步伐明显加快,产业集中度显著提升。到2015年,全省工业总产值10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20户,1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50户,亿元以上企业达到1000户,规模以上企业达到6000户。

  3.产品结构不断改善。到2015年,新产品产值率达到24%,汽车配套率达到50%,轨道客车配套率达到50%,精细化学品率达到40%;主导产品国内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中国驰名商标100件,省著名商标1000件,吉林省名牌350个。

  4.技术结构不断升级。到2015年,重点企业科研经费支出占销售额比重提高到3%以上,核心技术的专利申请率达到90%以上;再建5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120个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6个重点工程实验室,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步伐不断加快。全省主要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居国内先进水平比重达到60%以上,其中居国际先进水平比重达到30%。

  5.产业集聚特征显著。集中力量建设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专用车制造业、石化工业循环经济示范产业、玉米深加工产业、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农机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产业、光电子产业、精品钢产业、碳纤维及新材料产业等十大产业基地。重点培育3个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10个超百亿元、100个超十亿元的特色工业园区。

  6.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及用水量、工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等达到国家要求。

  二、主要任务

  按照《意见》中确定的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支柱产业和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冶金、建材、轻纺等优势产业,依据我省“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在现有产业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全省支柱优势产业跃升的主要任务,全力打造九大千亿级产业。

  (一)汽车产业。

  全省汽车产业在一汽集团的带动下,整车生产能力大幅提高,汽车零部件企业得到了同步发展,形成了集汽车研发、整车制造、零部件配套、专用车生产为一体的较为完整的汽车产业体系,自主品牌优势明显。2010年,省内汽车产量达到160万辆,其中轿车112万辆、客车12万辆、载货汽车36万辆。自主品牌车达到65辆。全省规模以上企业468户,汽车零部件配套产品3500多种,为一汽配套率为38%。能够生产各类专用车300多种,产量7.5万辆。混合动力客车实现了批量生产,B70、B50等多款插电式混合动力及纯电动汽车进入了试制阶段,研发水平在国内领先。汽车产业完成产值3966亿元,实现增加值1091亿元。

  “十二五”期间,依托一汽集团,大力发展汽车产业,突出整车产能扩张、自主品牌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化、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和自主研发能力提升,进一步提高国内市场份额。

  1.汽车整车。力争形成400万辆份生产能力,其中红旗、奔腾、解放、佳宝等自主品牌产能要达到200万辆,合资合作品牌达到200万辆;专用汽车达到25万辆;新能源汽车达到20万辆,其中纯电动车10万辆以上。

  2.汽车零部件。建立完善的汽车零部件配套体系,形成零部件专业化、系统化、模块化配套能力。大力发展汽车电子控制系统、车载信息系统、网络信息系统等高技术汽车电子产品,增加省内高端产品配套份额。同时,延伸零部件上游产业链,推动化工、冶金、轻工等行业为汽车产业配套。一汽集团省内零部件配套率达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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