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就业人数不断增加,行业分布趋于合理。截至2000年10月,中国女性从业人数达3.3亿人,占全国从业人员总数的46.7%。妇女就业从传统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女性在农业、采掘业、制造业、建筑业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在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金融、保险、交通运输、邮电和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他行业中的比重增加,这种转移更适合妇女的生理特点,有利于妇女在经济生活中的全面发展。2000年,全国农村有4000多万妇女接受了农业高新技术培训,有5位农家妇女获得由世界妇女高峰基金会颁发的“农村妇女生活创造奖”。
妇女的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据统计,近年来,中国15岁以上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的增幅、妇女文盲率的下降幅度均大于男性,男女受教育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2000年,妇女人均受教育年限超过6.5年,成年男女受教育年限的差距由1995年的1.7年减少为不到1.5年。近几年,中国每年扫除文盲近300万,其中65%是妇女。1999年底,妇女成人文盲率为21.6%,15至45岁的妇女文盲率为7.2%。2000年,全国小学女童入学率达99.07%,与男童入学率的99.14%大体持平。幼儿园、小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学、中等师范学校、中等技术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女生人数,分别占同类在校生总数的46.08%、47.60%、47.17%、46.17%、67.49%、54.63%和40.98%。中国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1.1亿多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6%,比1995年增长了14.8%,其中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女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326.3万人、43.6万人。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现有女院士70人,占院士总数的6%,居世界领先水平。
妇女的健康状况不断改善。2000年,全国有妇幼保健院609个,卫生技术人员7.2万人;妇幼保健所、站2598个,卫生技术人员7.5万人。截至1999年,全国孕产妇保健覆盖率已超过86%,农村妇女新法接生率达95.4%;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61.9/10万下降到56.2/10万。2000年起,中国政府在西部和农村贫困地区实施为期二年的专项计划,预计拨款2亿元,用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中国扶贫基金会于2000年10月正式启动了“母婴平安120行动”,致力于在中西部七省、市贫困地区建立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和救护机构,以促进贫困人口母婴生命保健,消除孕产妇生育过程中母婴平安脆弱性和低保障性。该项目将历时10年,资金总额预计达3200万元。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切实保护妇女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为更有效地制止家庭暴力、遏制重婚纳妾、完善家庭财产制度,保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利不受侵犯,全国人大动员社会各界进行认真研究,积极开展《
婚姻法》的修订工作,并于2001年1月将《
婚姻法(修正草案)》向全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展开讨论。目前,全国各地方人大和政府已制定了20多个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到2000年10月底,全国已有13个省、47个地市县建立了由多个部门参与的妇女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督查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法院系统设置了544个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合议庭,聘请4266名妇联组织的专职维权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妇女权益案件的审理工作。2000年4至7月,公安机关在全国开展依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共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2万余起,查获犯罪团伙7600个,使一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得到解救或妥善安置。
儿童权利得到有效保护。国家长期坚持计划免疫预防接种卡片制度,开展对儿童肺炎、腹泻、佝偻病和缺铁性贫血病的防治和爱婴行动,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开展营养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早期教育等多项卫生保健服务,使儿童发育水平和营养状况不断改善。2000年,儿童死亡率比1990年降低了1/3,儿童营养不良率下降了一半。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中国儿童少年安全健康成长计划”于2000年10月正式启动,其基本任务是通过一系列宣传、培训、服务等行动,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帮助儿童远离失学、疾病、伤害和犯罪,切实保护儿童权益。截至1999年底,“希望工程”共接受捐款18.4亿元,援建希望小学7812所,资助失学儿童230万人。2000年,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募集资金8100余万元,资助实施“春蕾计划”,使重返校园的失学女童人数累计突破105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