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水平低下,人民生活朝不保夕。封建农奴制度的残酷压迫和剥削,特别是政教合一制度下宗教和寺院对人力、物力资源的无穷无尽的消耗及其对人们的精神奴役,严重地束缚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窒息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使得西藏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直到二十世纪中叶,西藏社会仍然处于极度封闭落后的状态,现代工商业和现代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几乎没有,农业生产长期采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业生产基本采取自然游牧方式,农牧品种单一退化,劳动工具得不到改进,粮食产量只有种子的四至十倍,生产力水平和整个社会的发展水平极其低下。广大农奴饥寒交迫,生存维艰,因饥寒贫病而死者不计其数。拉萨、日喀则、昌都、那曲等城镇中,乞丐成群,到处可见满街要饭的老人、妇女和儿童。
帝国主义的入侵加重了西藏人民的灾难,也加深了西藏社会的矛盾,使本已破败不堪的西藏社会更加难以为继。十九世纪中叶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藏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遭受了西方列强的侵略。英帝国主义入侵西藏,大肆烧、杀、抢、掠,并通过强加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攫取种种特权,疯狂掠夺资源,大量倾销商品,对西藏进行殖民控制和剥削。与此同时,他们在西藏少数上层统治者中培植亲信,寻找代理人,阴谋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广大农奴在内外双重压迫和剥削下生活急剧恶化,为摆脱绝境不断发动请愿、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装反抗。西藏社会危机四伏,“政教合一制度已像油尽的灯火一样走向没落。”②曾任旧西藏地方政府噶伦的阿沛·阿旺晋美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多次指出:西藏“照老样子下去,过不了多久,农奴死光了,贵族也活不成,整个社会就将毁灭。”③ 这样,摆脱帝国主义侵略,打碎封建农奴制的枷锁,就成了西藏社会进步的历史必然和西藏人民的迫切愿望。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给苦难深重的西藏人民带来了希望。中央人民政府顺应历史发展规律,从西藏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积极促成西藏和平解放,并通过推动民主改革、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进行大规模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等重大决策和措施,深刻地改变了西藏的命运,有力地推动了西藏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和平解放开启了西藏迈向现代化的大门。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当时的西藏地方政府签订了《
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以下简称
《十七条协议》),标志着西藏实现和平解放,西藏的社会发展从此揭开了崭新的一页。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一部分,它使西藏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经济羁绊,结束了旧中国对藏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维护了中国的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实现了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和西藏内部的团结,为西藏与全国一起实现共同进步和发展创造了基本前提。和平解放后,人民解放军和进藏工作人员坚决执行
《十七条协议》和中央政府的政策,积极帮助西藏修筑康藏、青藏公路和当雄机场,兴修水利,建立现代工厂、银行、贸易公司、邮局、农场和学校等,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农牧民发展生产,开展社会救济、救灾活动,免费为群众防疫治病,推动了西藏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展示了一种现代文明和进步的社会新气象,在西藏各阶层中都产生了深远影响,从而打破了西藏社会长期封闭、停滞的局面,开启了西藏走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为西藏社会进一步向前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民主改革为西藏的现代化发展扫清了道路。1951年西藏实现和平解放时,考虑到西藏历史和现实的特殊情况,
《十七条协议》在肯定了改革西藏社会制度必要性的同时,对改革采取了十分慎重的态度,规定:“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时,得采取与西藏领导人员协商的方法解决之”。但是,当时西藏上层统治集团中的一些人从根本上反对改革,叫嚣“长期不改,永远不改 ”,试图永远保持封建农奴制度。面对西藏人民日益高涨的民主改革要求,他们不是顺应民意,而是与国外反华势力相勾结,于1959年3月10日发动武装叛乱,图谋把西藏从祖国分裂出去,搞“西藏独立”。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采取果断措施,与西藏人民一道坚决平息了叛乱,并对西藏社会制度进行民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