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主土地所有制及农奴和奴隶对封建农奴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废止了旧西藏法典及其野蛮刑罚,废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和寺庙的封建特权,使百万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和精神上得到了翻身解放,成为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主人,获得了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实现了做人的权利,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也为西藏的现代化发展开辟了道路。据统计,农奴和奴隶在民主改革中共分得土地280多万克;到1960年民主改革基本完成时,西藏全区的粮食总产量比1959年增长12.6%,比民主改革前的1958年增长17.7%;牲畜存栏头数1960年比1959年增长9.9%。
——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为西藏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民主改革以后,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一样,享有了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政治权利。1961年,西藏各地开始实行普选,昔日的农奴和奴隶第一次获得了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他们踊跃参加选举,并由此产生了自治区各级权力机关和政府。一大批翻身农奴和奴隶担任了自治区各级领导职务。1965年9月,西藏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西藏自治区及其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区的建立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从制度上确保了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繁荣政策在西藏的实现,保障了西藏人民平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以及自主管理本地区和本民族事务的权利,从而为西藏在国家的特殊支持和帮助下根据本地民族特色实现与全国共同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改革开放为西藏的现代化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西藏和全国一样掀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热潮。为推动西藏的发展,中央政府制定了“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等一系列有利于西藏经济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推进了西藏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并从1984年起由国家投资、全国九省(市)援建西藏43项工程等一批项目。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国家的支援,壮大和繁荣了西藏的工业、农牧业和以商贸、饮食、旅游为主的第三产业,提高了西藏产业整体水平和经济活动的商品化水平,使西藏经济和社会发展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中央政府关心西藏、全国各地支援西藏的战略决策使西藏的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阶段。1994年,中央政府召开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抓住发展经济和稳定局势两件大事,确保西藏经济的加快发展,确保社会的全面进步和长治久安,确保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的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方针。作出了中央政府关心西藏、全国各地支援西藏的重大决策,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从而形成了国家直接投资西藏建设项目、中央政府实行财政补贴、全国进行对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援西藏现代化建设的格局。1994年以来,中央政府直接投资建设了62项工程,总投资达48.6亿元;15个对口支援省(市)和中央各部委也无偿援建了716个项目,资金投入达31.6亿元;全国先后派出援藏干部1900多名,这些都极大地改善了西藏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了西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西藏全面推进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调整经济结构和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开放领域,积极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的社会资金参与西藏的经济建设,使多种所有制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增强了西藏发展的内在活力。2001年6月,中央政府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为西藏在新世纪全面实现现代化规划了宏伟的蓝图,并决定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西藏现代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中央政府关心、全国各地支援和西藏各族人民的努力,使西藏经济实现了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现代化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机。据统计,1994年至2000年,西藏全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3倍,年均增长12.4%,改变了长期低于全国平均发展速度的状况;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收入分别增长62.9%和93.6%;贫困人口由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的48万人减少到7万多人。
综上所述,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年来的发展史,是由黑暗走向光明、由落后走向进步、由贫穷走向富裕、由封闭走向开放的历史,是一部在祖国大家庭中不断走向现代化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