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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量化分析

  

  在内陆地区,标志着中国内陆地区首个法治指数的余杭法治指数于2008 年6月15日诞生。这也象征着中国内陆的法制建设在指标量化和价值评价体系科学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早在2005年,余杭区就实现了人均GDP4000美元。在经济强区、生态城区、文化名区的阶段性目标相继实现后,余杭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法治余杭(城区)的口号,开启了地方法治建设模式的先例〔17〕。


  

  余杭法治指数的评估来自四个方面,一是群众满意度评估,占总指数的35%,是打分权重最大的群体,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评分,这些问卷调查通俗易懂,例如: “假如您了解掌握一些具体涉及腐败问题的线索,您将如何去做?”选项是5个:“积极举报”,“涉及自己利益才举报”,“把线索告诉别人,让别人去举报”,“怕打击报复不敢举报”,“不论什么情况都不举报”。〔18〕二是内部组评估,占总指数的17.5%,成员来自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司法机构中直接参与法律工作的公务员; 三是外部组评估,占总指数的17.5%,成员来自大学教授、企业家、新闻记者等人员; 四是专家组评估,占总指数的30%。余杭法治指数历时数年的研究与评审,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且较为可行法治评估体系,它虽不同国际社会法制指数的评价理念,但却更加贴近中国国情。


  

  (二)兼容与创新


  

  在吸纳世界权威指数、香港指数与余杭指数的经验与成果的同时,笔者对中国法治指数的编制提出若干思考:


  

  第一、评测主体的中立性。设计法治指数最大的担忧来自其数据容易遭到扭曲或操纵。因此指数的最初设计者由谁担任是一个难题。香港法治指数的制定团体是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简称社联) ,它是一个代表非政府的香港社会福利服务机构,成立于1947 年,目的是为了有系统地统筹及策划各种社会福利服务工作,并致力推动香港社会福利的发展。余杭法治指数的设计者是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法学家团队。即使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设计者,其指数制定标准必然招致各方的质疑。例如许多拥有世界较高知名度的数据依然面临各方的批评。也有许多人对“法治量化”一直存有疑虑。有人认为经济、环保、自然科学可以量化,法治建设却不行。但是缺乏数据量化的时代难以使国家跟进国际的步伐。其实这种开放式的批评或质疑更有利于指数的透明化。在批评之后,指数发布单位往往需要应对这种质疑与挑战发布回应报告。


  

  由于法治指数和公共权力融合紧密并且时常披上意识形态的外衣,因而有人曾经评价许多数据、指数的出台是政府在“作秀”,这是指数设计者们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从世界有影响力的几类法治指数来看,这些法治指数标准的制定均非来自各国政府机构而是来自民间的非政府组织或超国家组织,他们不隶属于任何国家的政府。为保障指数的专业性与精确性,国内还需重点建设一些强大的民意调查公司,世界正义工程法治指数就借鉴了全球几大权威调查公司的数据,它们有盖洛普(Gallup) ,世界价值调查(World Value Survey)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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