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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视域下大学生宿舍行为失范问题研究

  

  “意识”(consciousness)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反映,是人的自觉的心理活动。[13]社会意识是指社会存在在社会精神领域中的反映,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总和,包括人们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而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按照《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的解释,“法律意识是指人们对于法(尤其是现行法)和与法律现象有关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的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14]也就是说,法律意识的概念涉及广泛的领域,法律认知、法律情感、法律评价、法律信仰等。法律意识对法现象的认识活动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法律心理;二是法律观念;三是法律理论。[15]由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释义为: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对法以及法律现象的主观反映形式,具体表现为对法律认知、情感、评价和信仰等方面的综合内心体验,其评价因素为法律知识、权利意识、义务意识、平等意识状况等。


  

  (二)对大学生宿舍行为失范问题的原因探析


  

  当前,宿舍行为失范现象的频发凸显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淡薄,其主要表现如下:


  

  1.法律知识的薄弱对大学生宿舍行为失范问题的原因探析


  

  法律知识既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衡量大学生法律意识高低的指标。目前,在校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获取相关的法律知识,实际上,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并不理想。首先,教育部规定该门课的学时只有54学时,再加上多数老师讲授的重点为学生道德修养,那么匀给法律课的学时就剩17到19个。其次,从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教师多数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教育方式基本上以枯燥的浮浅的理论说教为主,缺乏活生生的事例和深层次的剖析。另外,法律课程只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以及绝大数大学生对思想政治课不感兴趣、不重视,因而加快了他们对该课程的遗忘速度。上述理由的存在导致了大学生法律知识总体处于低水平状态。尽管法律知识与法律意识未必成正比,但是大学生离开法律知识,恐怕很难形成正确的法律指导思想,就很容易为后来的违法乃至犯罪行为的出现埋下了祸根。


  

  实践当中,有为数不少的同学在宿舍侵犯了舍友的某种权利或者对舍友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事发后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当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寻问他们作出失范行为的原因时,其中大多数学生以“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作出回答。从中可以看出,大学生宿舍行为失范现象的产生与其法律知识的薄弱具有密切的联系,甚至在个别行为上起主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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