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经验包括:注重赋权,加强能力建设,保护妇女和儿童,扩大群众参与,发挥非政府组织作用,加强社区建设,跨部门合作,开展国际合作等。这些成功的社会建设的经验在相当程度上为国家立法吸收。比如,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在第41条中明确规定禁止拐卖、绑架、虐待未成年人,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更用整个法律详细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的政府、家庭、学校、社会以及司法机关的责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维护儿童权利的社会框架。关键在于,法律需要通过加强社会建设予以落实。
在这里,向来作为软法的国际法--不论是联合国《禁止贩运人口议定书》,还是《儿童权利公约》、《禁止一切形式针对妇女的歧视国际公约》等人权公约及其国际解释性文件,还是作为软法的国内法--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重要立法到《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等广义的软法,都全面补充了作为硬法的我国《刑法》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硬法规定,是我国应对人口贩运问题的重要的法律依据。
法治是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重要保障。实现法治,落实包括软法在内的所有法律,不能仅仅靠司法机关,更要发动社会,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硬法在打击犯罪时可能立竿见影,但是真正应对社会问题,还需要软法之治。这样一来,法律实施与人权建设和社会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
六、结论
我们常说,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其实在更宏观的意义上讲,法律是解决社会问题的。也因为此,许多软法的实施和法治目的的实现已经不仅是在法庭之上,不仅是在司法机关,而更是在广阔的社会空间,法律正成为社会建设和社会工作的主题。
人权在立法中获得确认,却没有办法都通过司法获得实现,更多、更经常的,是需要在社会生活中获取得以行使或者实现的可能,获得保障。除了硬法之外,许多人权以软法的方式获得确立,并通过软法的社会予以促进和保障。
国家要保障人权,实现良治,必须依靠法治,特别是对严格意义的诸如《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一类的软法更要加强重视和落实,并充分发挥诸如《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一类的软法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作用。而软法的实施,主要不仅是依靠司法机关,更取决于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