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国际人权条约的解释和适用形成的大量软法文件所体现出来的人权问题的认识以及研究和实践方法与模式,比如尊重人的尊严,倾听和尊重权利主体的意见,发挥市民社会不同角色的作用特别是非政府组织的作用,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细化政府职责等,对于国内法律包括软法的实施都有直接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四、软法与人权和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不过,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间的不平衡、不协调、甚至不可持续的问题日渐凸显。在此背景下,党和政府适时提出并强调加强社会建设的时代命题,显示了与时俱进的政治智慧。这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探索和实践社会主义制度的道路上正努力实现的新突破。
社会建设就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改善社会治理、增进社会融合、全面提升当代和后代人的福利水平,实现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国家的社会建设对应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到十七大则发展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这种变化体现的正是对社会建设前所未有的强调。
加强社会建设是我国党和政府倡导的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以2011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重要讲话为标志,社会管理与社会建设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在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6]在笔者看来,这都是人权事业着力推动的目标,是党和政府要通过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予以落实的重要内容。
根据中央的要求,各省也均成立了加强社会管理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落实。比如,中国共产党北京市第十届委员会于2011年6月2日至3日召开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面推进社会建设的意见》。根据该意见,未来五年北京社会服务管理将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拓展,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社会建设考评将纳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2012年1月12日在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北京市市长郭金龙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清晰划分了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并将二者独立成章,列入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