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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宪法

  

  宪法“分配法权并规范其运用行为”,基本的做法是把法权分为权利与权力两部分,并对其享有主体运用权利或权力的行为进行规范或限制。这个过程的社会内容其实无异于将全部利益分为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两部分,并限制得到这两部分利益的主体支配自己所分得的那些利益的行为。由于法律上的利益归根结底是财产利益,所以,法权、权利和权力,以及其后隐藏的利益,它们即使不直接表现为财产,至少也必须是能够间接以货币为一般等价物进行计量的价值体。因此,法权分配在终极的意义上说就是物资财富分配或财产分配,同理,规范法权运用行为也就是规范财产的支配行为。


  

  或许,从效用看,需要特别强调宪法应该是官民各方必须一体遵循的效力最高的法律。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治国。我国与任何国家一样,法首先指宪法,其次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如宪法相关事务、民商、行政、经济、社会、刑事、诉讼与非诉讼程序等领域的法律,除法律外还有大量与之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等。


  

  在一国的全部行为准则中,宪法是最高的行为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现代法治国家,宪法与普通法律一起构成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采用成文宪法的国家,宪法都是以最严格的程序、通常都是由制宪主体以2/3以上多数通过的,国民意志最全面、最集中、最权威的反映。毫无疑问,宪法本身的权威高于根据宪法所产生的机构的权威。所以,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位阶最高的法律,制定普通法律必须以宪法为依据,其内容必须符合宪法,与宪法内容抵触的法律无效。对这一点,实行成文宪法的国家通常都由宪法本身或经由宪法惯例予以确认的,我国宪法也不例外。我国宪法规定:本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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