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宪法
童之伟
【关键词】
宪法;外在特征;法权
【全文】
宪法最突出的外在特征是其国家根本性,但古希腊、古罗马已出现了初具根本法特征的法律文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根本法观念。古希腊著名学者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中不时谈到“雅典宪法”,当时这是指规定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和权限的法律。到古罗马时代,则已有了与行政长官可自行变更的普通法律不同的、须有保民官参与其事才可变更的关于国家的根本组织的法律。可以说,在欧洲上古时期就已经有了宪法的萌芽。
对于中国人来说,宪法是从欧美传入日本,又从日本传入中国的新型法律。近现代意义的宪法是历史上商品货币关系普遍化和有民主事实后的结果。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不成文宪法当推1688年前后基本形成的英国宪法。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成文宪法是1787年通过、两年后生效的美国宪法;稍后还有法国大革命过程中先后出现的几部宪法。自那时以来,两个多世纪过去了,宪法有了多方面的发展。中国人接触和逐步接受近现代宪法观念,是从19世纪末开始的。中国古代文献中虽也能找到“宪”、“宪法”之类的说法,但都只有治国理政的规范或普通法规的意思,无国家根本法的含义。日本明治维新时期,西方根本法观念传入日本,日本学者参照中国古代文献的提法将根本法译为“宪法”。19世纪80年代,中国改良派、维新派人士提出“立宪法”等主张,其中的宪法二字,就是“出口日本转内销”的结果。到1908年,清王朝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样,宪法一词在中国官方文献上就首次有了根本法的涵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