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公益组织的社会监督。1918年成立的美国慈善信息局是评估慈善组织的民间机构。它收集慈善组织的各种信息,以季报公之于众。美国公众可以根据其评估选择捐赠的慈善组织。美国《国内税收法典》规定,任何人要求了解慈善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文件、最近三次的990表,或是其他文件(除捐赠人名单),慈善组织都要满足。[19]我国台湾地区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成立之初也因不公开透明受到质疑,后基金会网站公布经费运用和专案执行进度报告,使捐款得以有效利用。我国台湾地区2007年公布的《财团法人法草案》还明确了资讯公开的方式:(1)刊载于新闻或其他出版品;(2)利用电信网路传送或其他方式供公众线上查询;(3)提供公开阅览、抄录、影印、录音、录影或摄影。
另外是财团法人受益人的监督。《芬兰财团法》规定:“财团的捐助人,或者可以因为财团的业务活动而受益的其他当事人,如果认为财团的理事会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者财团章程,有权向国家专利与登记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其改正。该要求有正当理由的,国家专利与登记委员会应当要求理事会进行解释,并且在必要时,采取必要措施。[20]《爱沙尼亚财团法》规定:“受益人指根据财团章程可以以财团的财产对其予以资助的人。章程中没有规定受益人范围的,根据财团的目的有权接受资助的所有人都视为受益人。”[21]如果财团法人己经作出给特定受益人给付一定财产的承诺,受益人就此享有请求权。该法还规定,受益人可以向财团了解实现其目的有关的信息,可以查阅财团的年度财务和理事会的事业活动报告、审计人的报告、会计文件、创立决定书以及章程。财团不满足要求的,受益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行使其权利。[22]
最后是公益组织的业务范围监管。1601年英国就颁布的世界上第一部《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的目的是济困扶贫、传播宗教、发展教育和其他公益。[23]2006年修改后的英国《慈善法》列举了慈善目的清单:扶贫和防止贫困发生;发展教育;促进宗教;促进健康、挽救生命;推进公民意识和社区发展进步;利于艺术、文化、文物保护和科学的发展;业余体育运动的发展;保障人权,促进不同宗教、民族间的和谐和平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进步;扶持老人、残疾人、病人、穷人等其他弱势群体;促进动物福利;提升官方武装部队的效能,提高警察、消防和援救服务的效率;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24]美国联邦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在不同情况下需要提供不同的年度税务报单,公共慈善机构(教会除外)的年收入超过了25000美元的需要每年向联邦税务局提交“组织所得税减免申请单”,私立基金会要填报更为详细的私立基金会税收申报单。若是慈善组织从事了与其章程目的不符且需要纳税的商业行为并从中获得了利益,则须填写免税组织商业所得税申报单,缴纳相应税款。[25]如慈善组织连续三年未向联邦税务局提供年度税务报单,该组织将会从第三年信息提交截止日起自动丧失免税资格。联邦法律还赋予联邦税务局审计慈善组织账簿和记录的权利。当联邦税务局认为慈善组织提供的990表存疑,或是慈善组织的雇员举报,或是新闻媒体报道慈善组织有不当行为时,联邦税务局可以对慈善组织进行审计。如果审计发现慈善组织存在应税而没有纳税的情况,慈善组织必须补交税款及相应利息,同时还有可能被判处罚款或是缴纳罚金。日本《公益法人认定法》对公益财团法人的认定引进了第三方咨询机构,行政主管认定公益时要咨询公益认定委员会。公益认定等委员会由来自民间的7名法律、会计、公益法人活动方面有识之士组成。[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