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进步主义运动暂告停止,但该运动在重建地方政府自治权方面取得的成就保留了下来,地方社区公民实行地方自治的自主权得以扩大。不过随后的大萧条和罗斯福新政在扩大联邦权力的同时,也对美国的地方自治造成了较大影响。[24]由于本文主要讨论美国地方自治制度对孙中山思想的影响,此后的美国地方自治制度不再赘述。
通过上述考察我们不难发现,尽管美国的地方自治制度起源于英国,但早在殖民地时期,在清教主义的影响下,新英格兰地区就已经形成独具特色的乡镇自治。建国后到南北战争结束前,州权至上使联邦政府对地方自治采取放任态度。内战后美国联邦权力的扩张也使各州加强了对地方的控制。随着美国进入工业化时代,进步主义运动使美国的地方自治的中心从乡镇转移到城市,市政改革运动不仅是城市的市政管理水平得到了较大提升,而且也使城市的市政机构迈入了法制化和民主化的轨道。在美国地方自治的发展历程中,人民主权原则和直接民主无疑是始终未变的核心,而正是这一点,对孙中山构建其地方自治制度具有重大影响。
三、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述略
国人对地方自治的探讨始自鸦片战争后西学的传入。自清末到辛亥革命前,地方自治的理论探讨和制度实践即已蔚然成风。应该说,孙中山地方自治思想的提出与清末地方自治思潮的兴起及其制度探索有着密切的关系。
国内学界有众多论着论及清末地方自治。从理论探讨来看,有学者对清末地方自治思潮的萌生与变迁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得出结论,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勃兴的地方自治思潮“从早期变革论者的思想主张,演变为强大的社会思潮,是一场从治民到民治的思想运动,国人在地方自治思想或思潮中始终要表达的一个诉求就是民权。他们呼吁地方自治的心迹,正是要为他们的这一诉求寻求一个切实的制度根基。”[25]尽管晚清多数变革论者的地方自治主张以民权而非民主为诉求且民权诉求,更多诉诸民本而往往被定性为保守,但这是我国的历史传统和民众特有的思维方式导致的结果,而地方自治作为民权的举措之一正好担当了民主和民本之间的桥梁。[26]
从制度实践来看,也有学者在对清末地方自治和宪政改革实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指出,尽管清末地方自治具有其成效不尽如人意等历史局限,但清末地方自治的举办,使中国传统的社会结构进一步分化,社会流动进一步增强,也使国家地方政治权力逐步下移,且逐渐改变了传统的地方政权的封建属性。清末地方自治的推行促进了社会政治参与的进一步扩大,地方各级自治机关的建立也为工商资产阶级提供了参政议政的孔道,使他们在推动地方工商事业、市政建设和文化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反帝爱国运动。[27]
孙中山的地方自治思想正是在前述清末地方自治思潮勃兴的背景下提出并不断完善的。由于地方自治在孙中山思想中的重要地位,国内学界对该问题的探讨非常充分,本文在此仅做简略分析。在孙中山的革命生涯中,地方自治思想是随其革命活动的开展不断完善和调整的,大致可以辛亥革命为界分为产生和完善阶段。[28]1897年孙中山提出“余以人群自治为政治之极则”,[29]标志着其地方自治思想的产生;1900年在致港督卜力书中,孙中山不仅正式提出地方自治的政治设想,而且为地方自治设计了具体方案;[30]906年秋冬间,在《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孙中山将革命建国程序分为三期,即军法之治、约法之治和宪法之治,其中约法之治为“军政府授地方自治于人民”,[31]这是他首次将“地方自治”写入正式的纲领性文件,表明其地方自治思想的初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