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维尔详尽地考察了1830年代美国的乡镇组织、乡镇的规模和乡镇政权。他认为,美国的政治生活始于乡镇,乡镇一般只在各乡镇共享的利益上服从于州,州的权力也来自于乡镇的让与,这种乡镇自治直接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同时乡镇的内部管理采取直接民主的方式,从而避免了代议制的诸多弊端。[17]托克维尔进而认为新英格兰的乡镇精神使得乡镇居民通过自治产生了对乡镇的依恋和热爱并进而发展为对合众国的爱国心。1861-1865年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内战确立了美国资产阶级在全国范围内的完全统治,为美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扫清了障碍;内战也是美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分水岭,“内战将美国变成了一个真正具有统一主权、统一(政治)制度、统一政治原则、统一意识形态的国家,州的权威没有被完全取消,但被限制为从属于国家的权威。”[18]美国自此进入联邦权力扩张时期—伴随着内战后通过的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扩大了联邦在公民权利方面对州的管辖权,联邦最高法院也通过1868年的“德克萨斯诉怀特”案表达了联邦只能是“永久的和不可分解的”的理念。[19]
内战后到19世纪末的工业化进程使美国从农业社会迅速向工业社会转轨,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的大规模兴起,便利了工业资本的集中和垄断的形成,但他由此引起了贫富差距加大等一系列的社会经济问题。尖锐的社会矛盾引发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的前20年的“进步主义运动”,市政改革运动就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20]这也是在城市化进程中美国地方自治制度发展的新阶段。1890年代以前,美国联邦政府一直奉行自由放任政策,对城市事务疏于过问,为具有党派色彩的“城市老板”把持市政提供了机会,他们在州、市立法部门安插亲信,造成城市行政部门几近瘫痪,使贪污腐败在各城市泛滥蔓延。[21]为此,资产阶级上层发起了市政机构改革,目的在于从根本上取缔城市老板及其帮派势力,代之以由有才干的企业家管理的、经济与有效能的城市政府。他们的纲领包括:第一,主张城市自治,以排除州立法部门对市政的过分干预;第二,加强城市行政部门、尤其是市长的权限,以遏制城市老板通过市议会干预市政;第三,城市选举实行超党派原则,并与州选举分别进行,以杜绝城市老板倚仗党派势力操纵市政;第四,启用专门人才主管城市行政事务,按企业管理的模式对城市实行科学管理。[22]市政机构改革运动在19世纪末已逐步展开并持续发展,1895年“全国市政同盟”成立标志着市政机构改革运动已扩及全国,进入20世纪后,进步运动逐渐在州和联邦政府形成一股强大的攻势,有力地带动了各方面的改革,市政机构改革也取得了较大进展—由单一的弱市长制演变为强市长制、市委员会制和市经理制等三种现代市政体制。至此,“即使城市还没有成为美国民主政治的希望,它也不再是美国民主政治的顽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