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刑法学家米海依尔·戴尔玛斯·马蒂认为:“刑事政策就是社会整体据以组织对犯罪现象的反应的方法的总和,因而是不同社会控制形式的理论和实践。”{3}63此概念进一步扩展了刑事政策的概念范围,针对所有犯罪现象所采取的对策和方法,是所有犯罪现象所引起的社会控制方式的集合。同时日本刑法学者对刑事政策也有自己认识,大谷实云:“所谓刑事政策是国家通过预防犯罪、缓和犯罪被害人及社会一般人对于犯罪的愤慨,从而实现维持社会秩序目的的一切措施政策,包括立法、司法及行政方面的对策。”{4}由此看出刑事政策的定义不断扩大范围,大陆法系学界把刑事政策都定位为刑事政策是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的斗争手段,是一个国家所有政策中的一种。
综上所述,经过有限的列举,可以看出美国为代表的普通法系和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对刑事政策取得了某种程度的一致:即刑事政策是国家司法机关为预防和打击犯罪所采取的刑事策略和控制方式,其以犯罪为研究对象,目的是为了解决所有因犯罪而引起的社会问题。
而中国刑事政策和两大法系的定义有所不同,著名刑法学家马克昌教授曾指出:“我国的刑事政策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民主政权,为了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以至消灭犯罪,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我国的国情和一定时期的形势,而制定的与犯罪进行有效斗争的指导方针和对策。”{5}何秉松教授认为:“刑事政策是国家基于预防犯罪、控制犯罪以保障自由、维持秩序、实现正义的目的而制定、实施的准则、策略、方针、计划及具体措施的总称。”{6}
从我国学者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刑事政策是为国家政权服务的,是针对我国犯罪问题而产生的一系列的策略和方针,旨在预防和减少犯罪。我国刑事政策的制定和行使主体是国家;刑事政策的范围包括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刑事执法政策等多个环节;刑罚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惩治犯罪;刑事政策贯穿于法律运行全过程,是一个动态的政策。综上,这几个方面是我国刑事政策的特点。而域外其他国家和我国有所差别,究其原因除了政体、国体不同之外,主要是各国的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等多方面差异造成的。虽然中外刑事政策在制定主体、政策范围、政策目的、对待被害人或是被告人的态度、政策理念、政策运行机制等多方面有不同之处,但由于刑事政策都是针对犯罪问题而产生的对策和方针,对犯罪问题给予价值判断,尤其是二战以后各国的刑事政策都有了很大的改变,故在这一基础上,我国可以借鉴两大法系刑事政策的可取之处。
二、二战后普通法系的刑事政策
(一)二战后美国刑事政策
1.二战后美国刑事政策出台的背景。在二战以前,美国联邦政府更多关注州际之间的商务、邮政、铁路事务、性道德等方面,对于刑事犯罪几乎不过问。美国联邦政府一直把刑事犯罪作为地方政府和州政府管辖的范围,把警察全归于各州管辖。
二战以后,伴随着美国社会犯罪日益猖獗,抢劫、杀人、强奸、枪击案等恶性案件不断发生,呈现出州际间的流窜犯罪、暴力犯罪和连续性犯罪,美国民众要求打击犯罪的呼声越来越高,联邦政府这才把刑事犯罪提到立法层面。继而随着毒品犯罪、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猖獗,联邦政府采取一系列手段打击犯罪,并制定相关法律。
1967年,下届总统选举临近,由于高犯罪率和不断紧张的种族关系,犯罪问题一直是公众和政治的焦点。当年2月,Johnson总统向国会提出建议制定《1967年安全街道和犯罪控制法案》(Safety Streets andCrime Control Act of 1967)。该法案在司法部内建立了大规模的分类资助项目,帮助州和地方机构打击犯罪。然而总统的议案在国会遇到不可逾越的困难。特别是来自共和党人士,还有南部民主党人士的极力反对。他们不再沉迷于Johnson的“大社会项目”。[1]{7}大城市市长们认为:这个不利于大城市的打击犯罪需要,钱由各州政府再拨给各大城市使用,恐不能有效地使用资金,所以资金的使用应该由联邦直接拨给大城市政府,而不用经过州政府。最后双方在妥协中达到了平衡—由联邦政府先拨给州政府,再由各州政府集中拨给大城市政府。这一方案最终在1968年通过,名称改为《1968年综合犯罪控制和安全街道法案》,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被终止使用。1970年尼克松总统颁布了《1970年控制有组织犯罪法案》和《毒品滥用和控制综合法案》。1986年美国国会又通过了《反毒品法案》,进一步扩大政府打击毒品犯罪的权限。故美国联邦政府一直致力于打击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
20世纪90年代美国另外一项刑事政策是搜查权和查封权的扩大。这一时期刑事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严厉打击犯罪,使社会秩序得到维护。经过近十年的治理,在1997年后,终于使20世纪80年代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得到了控制,有效地预防和打击了犯罪,社会秩序逐渐好转。但到“9. 11”事件发生后,反恐成为美国头等大事。在小布什对国会所作的国情咨文中,恐怖主义和反恐战争占了一大半篇幅。{8}这份报告定位在:“恐怖主义”是政府的敌人,政府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这一定位影响了美国刑事政策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