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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冲击:新媒体技术条件下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法律建构

“微博”冲击:新媒体技术条件下网络舆情管理制度的法律建构


The Impact of Micro-blog:the Construction of the Legal System of the Management of Net-mediated Public Sentiment under the Condition of the New Media Technology


步超


【关键词】微博;社会管理;网络舆情
【全文】
  

  一、 引论每一次新技术革命的发生都可能意味着无限深远的意义。这正如印刷术的出现大大刺激了西方近代的自由民主运动,新媒体技术手段的运用往往意味着某种意义上的公民赋权(empowerment),即自由能力的提高。[1] 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更趋自由化情况的出现才导致了管理的必要。毕竟,极度的自由不过是对“从林状态”的另一种表述而已。技术革命的两面性效果可能会诱发社会自身难以应对的各种问题与风险。因而,新技术的运用必然伴随着对规则与秩序的追求。微博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媒体技术,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社会交往方式,也改造着社会舆情的生产与传播形态,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重新形塑着当下的舆情生态体系。网友的高度参与,使得微博自身得以“媒体化”,每一个人都即是新闻的接收者,同时也新闻的传播者与生产者。在这种条件下,传统的舆情管理体制必须加以调整;同时,也应该以此为契机加快自身的法治化建设历程,从而使新技术既成为推动信息化社会发展的重要积极力量,也成为促进政府对信息化社会管理制度进一步理性化、法治化的催化剂。


  

  二、 社会管理背景下的网络舆情管理


  

  (一)社会管理:历史、内容与目标社会管理的提出,是与政府对当下社会深刻变迁情况的认知和把握分不开的。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功能逐渐减弱,市场经济中人们日趋原子化、自由化,人们日益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成为了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前提判断,这一判断早在2000年左右就已经形成了。[2]2004年,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而当前对社会管理的理论问题与有关工作思路的完整表述则形成于2006年。[3]但只是在2010年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将创新社会管理又一次写入全会决议后,这一问题才变成了热点。[4]2011年9月,原来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正式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这体现了近来执政党对于社会管理问题重视程度的提高,把社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建设工作抓了起来。这是执政党当前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方面推动社会建设这一大工作布局的体现。因而,对社会管理的强调,无疑将会促进相关领域里呈现为各种具体形态、具体方式的公权力的活跃化,从而对法治化的需求也进一步提高。所以,作为必要的知识背景,这里有必要论及社会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制度目标。论者认为,尽管社会管理可以有其学理的含义,但在当今中国则是指政府联合社会力量,对教科文卫、社会福利、社会治安等社会事业及这些领域的相互关系进行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的过程。[5] 同时,要实现“在服务中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使两者有机统一的效果。[6]从行政法的视角分析,即是秩序行政与服务行政的综合体系。行政法治对这两种行政模式都提出了针对各自特色的具体要求。而其核心制度目标则定位于“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7]即通过积极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效抑制和减少影响稳定的各种社会消极因素,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谐因素,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以维护社会的稳定。笔者以为,社会管理,其本质是政府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基于新的管控理念与管控技术,对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因以组织身份归属为基础的传统社会控制体系的失效所导致的秩序与权力真空的重新填补。这体现了一种反冲突的、强调社会自身功能结构协调的社会治理思路。其理念是,冲突在任何意义下,都不具有正面的价值功能;而稳定均衡则被赋予了最高的价值地位。尽管在社会学理论上,上述论断是否正确是有争议的。[8]而舆情问题,尤其是借助网络新媒体技术加以展现的社会舆情,因其既是公众社会意识、利益诉求的展现形式,同时也是公众实现自身权利,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渠道,所以成为了以维护社会维护为政策目标的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9]


  

  (二)传统的网络舆情管理模式:工作体制与技术舆情,广义地说就是社情民意,是社会各阶层民众对社会存在和发展所持有的情绪、态度、看法、意见与行为倾向。[10]而网络舆情,则是指作为主体的网络媒体与网民,借助互联网技术,针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尤其对一些焦点问题的关注、传播,并就该问题发表带有一定倾向性和社会影响力的言论。具体表现为主体一定强度的情绪、意愿、态度、意见以至于行为倾向,并进一步形成某种具体时空条件下的社会舆论态势。[11]网络技术的运用,使舆情的传播方式与传播形态都发生了重大的改变。网络技术的“赋权”效果使公众对于舆情的形成机制、导向与社会影响都更具有了更大的主导作用,舆情的社会政治效果得到了相应的提升与放大。汹涌澎湃的舆论所产生的政治压力,以及网民“线上行为”与“线下行为”之间密切的联动性,使得任何自由演进的舆情过程都可能成为重大社会风险的诱因,从而冲击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所以,舆情管理最初就被认为是当前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方面之一。[12]网络舆情管理是整个舆情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目前,在中央一级,由执政党宣传部统筹负责,具体包括舆情监测分析,舆情引导,舆情干预和管制等各项工作。涉及到具体行政管理权行使的,则通过中宣部某些副部长兼任国家有关政府部门负责人来实现。比如现任副部长蔡赴朝兼任广电总局局长,现任副部长王晨兼任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13]下面分别就主要的网络舆情工作制度加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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