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届联合国大会主席阿勒哈利法女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高度称赞中国政府提出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认为践行这一理念将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阿勒哈利法说,和谐世界意味着大家彼此以诚相待,所有人都在和平与安全的环境中共同生活。一个和谐的世界不仅是一个完美的理想世界,同时也是世界各国在当前国际局势面临众多挑战时的现实需要。她说:“如果我们大家都生活在一个和谐的世界里,我们就可以从容地解决全世界包括气候变化问题在内的所有问题。”阿勒哈利法说,中国政府对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将有助于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中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中国政府在对外政策中贯彻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理念,将有利于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全。她说,事实上,中国政府长期以来也一直在切实履行这一理念[5]。
从法的价值角度看,一个和谐的社会是自由的社会、有秩序的社会、公正的社会和高效率的社会。法的价值的变异性,使法的价值随主体需要和利益的变化而变化,随主体认识的变化而变化。当今世界,矛盾重重、恐怖盛行、腐败习以为常、地球环境恶化,老百姓对生存环境和精神世界抱怨越来越多,和谐已成为人类最迫切的、最大的和最强烈持久的需求。
法的价值的多维性,说明主体的需要和利益具有多面性和多层次性。笔者认为和谐是最高层次的法的价值。和谐之下是自由、秩序、公正、效率。和谐只有通过民主与法治的健全与完善才能实现。和谐是法的最高层次的长远价值。
二、财政法分配性价值与和谐社会目标相契合
和谐社会理想目标: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自由的社会、公正的社会、有秩序的社会和高效率的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理想目标,需要包括财政法在内的各类制度与措施来实现。法是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的常规武器。财政法是重武器之一。
(一)公平分配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由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成长为年GDP增长率近10%的全球第四大经济体,而社会的贫富差距却逐渐悬殊,从一个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转变为超过了国际上中等程度的国家[6]。应该承认,改革初期的分配差距是合理的,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矫正,这种社会利益结构的分化和整合与改革前的“大锅饭”相比,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进步。然而,随着改革向纵深化发展,社会分层加剧,分配差距拉大并有继续扩展的趋势,则是一个不容小觑的事实[7]。
社会财富、国民收入以及公共资源无法在社会成员和地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甚至出现“马太效应”,其负外部性是十分显见的。
首先,削弱劳动者从事经济建设的动力。收入差距过于悬殊会抑制劳动者的积极性与工作热情,从而抑制社会财富的增长潜能。一个普遍的“重叠共识”是,分配格局严重不对称的国家,常常缺乏社会的内聚力,要动员起来完成特定的目标相当困难。其次,易产生被剥夺感、失落感,加大社会不和谐因素。从国际视野看,进入19世纪以后,社会分配的严重不公及其引起的社会动荡的尖锐性,客观上要求政府及其公共财政的介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从19世纪80年代开始,西方政府及其公共财政先后大规模地介入了社会公平问题之中,著名的“福利国家”制度就是这一干预的产物[8]。反观中国,自古以来农民起义的口号多为“均贫富、等贵贱”,这反映出占社会绝大多数的人群亦是社会底层人民对于公平分配的向往与追求[9]。国人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亦从一个侧面表明,对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乃至平均分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不公的存在,会引起相当一部分人的失落感和被剥夺感,产生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对立和敌视。近年来,处于社会边缘的底层群体,仇富心理泛化,过激行为不断涌现更是贫富差距悬殊所引起的社会效应之直接表征。许多国家的历史教训表明,分配格局存在不公平现象,是滋生社会不满情绪与引发社会动荡的根源,甚至严重降低社会认同、动摇政权的合法性。因此,一个运行良好的公平分配机制对于和谐社会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