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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努力

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努力



——对预备立宪与训政的反思

秦前红;翟明煜


【关键词】辛亥革命;立宪
【全文】
  

  公元1911年,大清帝国覆灭。发端于武昌的辛亥革命成了压垮中国长达两千多年封建统治的最后一根稻草。关于辛亥革命的历史意义简单来说就是,自此以后任何人想在中国实现当皇帝的梦想都将被证明是徒劳无益的,而袁世凯则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人。更准确地来说,辛亥革命在中国的政治制度史上终结了君主专制制度。但是辛亥革命并没有给中国带来更多的东西,国家的统一与稳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人民的自由与幸福,这些问题远非是一蹴而就的革命所能解决的。


  

  今天,我们站在辛亥革命百年的祭坛上,我们看到的是百年以来中华民族的仁人志士为了国富民强所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斗争。我们同时也会对百年以来中国取得的巨大进步而感慨万千。辛亥革命固然终结了君主制,但其实最可怕的并不是皇帝本身,而是皇帝手中那不受约束的专制权力。革命摧毁了皇权,破坏了专制权力的一个宿主,但是专制主义的幽灵并没有消失,而是不断地去寻找新的宿主。只要我们未能找到根除专制主义的灵丹妙药,那么任何宿主的命运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灭亡。专制主义于宿主而言,就是敲骨吸髓,直至其再也无力运转。对满清政府是如此,对国民党政府也是一样。


  

  辛亥革命终结了君主制,使得专制主义元神出窍,不得不去寻找新的宿主。于是在辛亥革命的前后,我们最有机会接近专制主义的元神,看清其真面目,从而找到医治的良方。本文旨在通过对比辛亥前后的预备立宪和训政来回顾百年宪政的得失,以期能够为目前的社会主义法治和宪政建设提供一些参考。


  

  一、预备立宪——清政府预设的宪政路径


  

  1905年,清光绪帝发布“考察政治上谕”:“兹特简派载泽、戴鸿慈、徐世昌、端方等随带人员,分赴东西洋各国,考求一切政治,以期择善而从”。经过近8个月的考察,载泽等人于1906年夏天回国。是年8月,考察大臣之一端方上凑了《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1],该奏折力陈专制之弊而言立宪之妙。“欲判其内政之能修与不能修,此不必问其他,但问其政体之为何,而可以判之矣。盖世界政体厥有二端,一曰专制,一曰立宪。专制之国,任人而不任法,故其国易危;立宪之国,任法而不任人,故其国易安。”“臣等以考察所得见夫东西洋各国之所以日趋于强盛者,实以采用立宪政体之故。”“苟内政不修,专制政体不改,立宪政体不成,则富强之效将永无所望。”“中国而欲国富兵强,除采用立宪政体之外,盖无他术矣。”从这个奏折来看,晚清考察大臣对于当时中国立宪的必要性已有深刻认识。客观来讲,这种对于立宪必要性的认识已经非常到位了。而能够把这种关于立宪的认识以奏折的形式上达天听,足以说明当时大清帝国的形势已然是岌岌可危了,否则的话端方没有必要祭出这一能够撼动大清专制统治基础的杀手锏。我们无法猜测慈禧太后和光绪帝看到这篇奏折后作何感想,但是想必他们已经预料到大清帝国恐怕是要大势已去了。而在另一篇由考察大臣载泽上奏的《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奏请以五年为期改行立宪政体折》[2]的奏折中,则指出了预备立宪首先要做的三件事:宣示宗旨、颁布地方自治的制度、制定集会、言论、出版的法律。应该说,载泽在奏折中所列举的立宪“先举者三事”对于实现立宪而言都是不可或缺的,而且在当时能够列举出这三个立宪的条件,说明满清政府的上层统治者已经对时局有了相当清晰的把握,对于时局之危难也有了一些相当不错的破解之法。然我们今天所要反思的是:为什么满清上层统治者在认清了时局也找到了一些方法以后,还是没有能够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呢?对于这个问题,载泽在上面的奏折中给出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3]“且夫立宪政体,利于君,利于民,而独不便于庶官者也。”[4]也就是说,立宪有利于皇帝和普通民众,而不利于处于皇帝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官僚阶层。然而立宪这个堪称宏伟的社会政治工程恰恰又需要依靠庞大的官僚阶层的支持。一旦官僚阶层对立宪持排斥态度,那么清廷的任何立宪举措都将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官僚阶层在什么情况下会站在立宪的对立面呢?应该是在官僚阶层不腐败就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为什么这样说呢?如果官僚阶层不腐败就能过上富足的生活,那立宪对他们来说也没有什么不便的。之所以载泽说立宪“独不便于庶官”,就是因为一旦立宪,官僚阶层的腐败就无处遁形,故而不便。从这个角度来讲,专制制度的秘诀就在于通过容忍腐败来绑架庞大的官僚阶层为其服务。然而到了清末,当专制君主企图用立宪来扶危救困的时候,帝国庞大的官僚阶层早已被各种腐败所侵蚀,难以真正支持立宪。于是,在满清政府最后的几年中,于立宪一事其所能够做的也就是空喊立宪口号,苟延残喘,直至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预备立宪谕旨颁布五年后,未等预备期满,辛亥革命的枪声随即敲响了清王朝灭亡的丧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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