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是从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政治社会经历一个划时代转型过程:从经济体制上,从计划经济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治理念上,以阶级斗争为纲走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社会的经济形态上,从落后的传统农业社会走向中等发达的小康社会;在文化上,从单一的革命文化走向多元的和谐文化。之所以能够平稳过渡,从政治意义上来说,是因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开拓了一条中国行色的民主新路,其中政协作为社会民主的广阔平台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从社会视角上来看,“民主不仅仅是一种政府形式,它主要是一种相互关联的生活方式,也是一种合作与交流经验的方式。”[14]人民政协作为社会民主生活的平台,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以不同的社会性质和功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新中国成立时,人民政协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为新中国国家政权的诞生提供了合法的平台,为加速祖国统一、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发挥了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1954年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作为党派性的阶级联盟,为发扬党际民主,加强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联系、交流与合作,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政协与我国阶级关系变化后的社会结构相适应,与党和国家工作重点的战略转移相适应、与统一祖国、振兴中华的事业发展相适应,从党派性的阶级联盟发展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政治联盟。它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防震减压作用,是其他任何组织和机关所不能替代的:首先,从人民政协的基本属性上说,政协是三位一体的政治机构,作为是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实现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团结,有利于凝聚各方面的力量,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党派合作机构,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团结合作,有利于增强执政党的公信力和号召力;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畅通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方面人士参与国是的渠道,有利于形成融洽和谐的政治局面。其次,从人民政协的功能上看,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可以扩大社会各界表达诉求的体制内民主渠道,帮助党和政府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的利益诉求,妥善协调和正确处理我国的党政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再次,从政协的工作原则和活动方式上说,政协协商的参与者都是平等的、自由的、理性的。其职务行为,不存在特殊成员利益的优先性,不接受权威的约束和外力的干预,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的机会对具有批判性或有效性的主张表示态度的自由,这种平等、自由的政治氛围和求同存异的工作原则,有利于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尊重多数、照顾少数,增强政党、国家、社会及公民之间的政治互信,把社会冲突消化于无形之中,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