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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的民主新路——中国政协的历史回顾和展望

  

  1954年,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政协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有人对政协组织是否保留心存疑虑,毛泽东在邀请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上明确地说:“召开全国代表大会以后,有些人认为政协的作用不大了,政协是否需要成了问题。现在证明是需要的,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559人中,当人大代表的140人,只占总数的四分之一,还有四分之三不是人大代表,可见政协容纳许多人来商量事情很重要。”他特别强调:“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民主就是商量办事。”在谈到政协是非权力机关,所提意见是否重要时,毛泽东说:“我们的会议虽暂时还是建议性质的会议,但是在实际上,我们在这种会议上所作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是当然会采纳并见之实行的,是应该采纳并见之实行的”他还比方说:“共产党没有制宪之权,不能制定法律,不能下命令,只能提建议,是否也就不重要了呢?不能这样看。”[12]在谈到我国的民主形式时,周恩来说:“现在有党的系统,有政权的系统,再加上政协的系统,这就更能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并有利于决议的贯彻执行。”在谈到政协的政治地位时,周恩来说:“人大政协两会只有权力之分,无高低之别……政治地位上是平等的。”在谈到新民主精神时,周恩来说:“每一个议案事先都经过酝酿,这是特别值得说明的,凡是重大的议案不只是在会场看出,事先应提出来在各单位讨论。新民主的特点就在此,因此不是只重形式,只重多数与少数。凡是重大的议案提出来总是事先有协商的,协商这两个字非常好,就包括这个新民主精神。”“我们所要反对的是旧民主主义的议会制度,因为它不是事前协商。”[13]毛泽东、周恩来等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人对人民政协性质、任务的政治把握,对人民政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地位的深刻阐释,为中国两会制的形成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协商民主经过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坚持、完善和发展,在实践中显示出巨大的优越性:首先,人民政协是由政党、人民团体、各民族、各界别的代表人物及其他社会精英组成的政治联合体,况且政协委员中,非中共党员人数占多数,与中共党员占多数的人民代表大会,恰好形成了互补,两者结合,不但拓展了民主的广度,也提高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社会公信力;其二、政协会议是按界别编制并组织活动的,弥补了人大会议行政区域编组活动的局限,纵向民主与横向民主相结合,能更真实地反映社会的客观情况和要求,使国家机关的决策更全面,避免了顾此失彼的弊端;其三、协商民主注重过程、其组成人员大都是各方面社会精英,与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的选举民主实行互动,在“两会”政治地位平等的情况下,不但可以避免因多数人的轻率而造成的决策失误,构成对少数人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且可以防止“公仆变主人”等权力异化现象的发生。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证明:什么时候政治协商机制完善,政协作用发挥充分,国家政局就稳定,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就顺利;反之国家政局就会出现动荡,社会主义事业就会受到挫折甚至失败,这是一条十分珍贵的历史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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