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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英国早期的两次宪政制度演进

  
  在这里,威廉所做的事情就是将已经取得的财产巩固下去,在性质上与前面的征服事件不一样。在前者主要在于欲望支配下的行为,而在后者主要是面临困境所能采取的措施。对威廉而言,由于其个人性格在封建宪政制度支持下(其实也有制约,在他的视野下还不能找到一更好制度)实现了心中强烈的欲望;而在统治与治理过程中,则面临困境(或许对于一位雄才大略的君主而言,不是一个困境,而仅仅是自然而言的行为,仅仅属于一个问题而已),为了实现、维持自己对英国土地财产的权利,迫不得已修正欧洲大陆的封建制度,而就这一点点(宪政制度)修正,为近代宪政降临做下伏笔!

  
  虽然在总体上看,威廉征服是欲望的结果,是对封建制度的服从与利用;但其治理则主要转变为对封建制度的修正,而且更多属于“被迫”的结果!只不过,这种“被迫”对于威廉一世而言,还看不出对其有多大的困境,更多属于一个随之而言的问题而已,也就是说也蕴含着一定量的主观欲望。在客观上实现了部分的宪政制度演进。

  
  但对于威廉一世的四世孙约翰王而言,则情势倒转,试看下面的分析!

  
  三、困境中的约翰王与《大宪章》

  
  威廉之后的中央集权加强事业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刚开始。在亨利一世、二世的持续改革下,英国实现权力加强[18],即修正的封建宪政制度,即简单地说,“我封臣的封臣还是我的封臣”制度获得巩固与整个社会承认。亨利二世的伟大,约翰王的哥哥理查德非常英雄,创造出一个强大的金雀花王朝,而且是一个国王权力非常集中的王朝,与欧洲大陆封建国家迥异。因此,最高治理者如何在已修正的封建制度下,在运用权力时,发挥个人能力以既能加强统治与增强国家实力,又能不损害贵族利益或者侵害的情况在贵族可以接受的范围内的问题就成为未来国王必须面对的问题。在约翰继任国王时,也就成为他需要面对的问题。

  
  约翰是亨利二世幼子,几乎没有继承王位的可能,其人生可以概括为,即以王子身份为中心生活、以父母的宠爱为基础,取得一片土地与爵位,过上衣食无忧、花天酒地的剥削阶级生活;只是随着理查德无后、自己影响力增强开始有继任国王的企图,并且获得成功[19]。另外,约翰又是一个多疑、反复无常,虽然跟着当时的著名的法学家格兰维尔学习过法律,又跟着著名的马歇尔学习过政府和战争方面的知识,被誉为接受了当时最好教育[20]。因此,我们至少可以说,约翰更可能是位守成君主,而不太可能是位开拓性君主;也是一位享乐君主,而不太可能是位有忧患意识的君主;同时也由于其性格因素,他很难与贵族进行友好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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