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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英国早期的两次宪政制度演进

  
  二、欲望支配下的诺曼征服

  
  英国与欧洲大陆隔一条海峡,即多佛尔海峡与英吉利海峡。在公元11世纪时代的人类社会,由于交通条件、物质条件的限制,为什么威廉会对英国那么感兴趣,而且不仅仅征服这块土地,还在常常在这块土地上驻扎,要知道他的大本营可在诺曼底!笔者就尝试以回答这个问题来说明欲望支配下的诺曼征服,也即作为威廉个人如何根据自己的欲望去进一步完善当时的封建宪政制度!

  
  根据美国学者亚历山大的叙述[④]:忏悔者爱德华曾经想让威廉继承英国国王,期间又遭遇各种反复,即放逐者爱德华及其子埃德加王子相继被授予继承权。最后,哈罗德二世剥夺埃德加的继承权,自己加冕为国王[⑤]。简单地说,上述叙述表明这是继位之争!但是,值得一问的是,即难道仅仅因为是哈罗德二世自己取而代之而剥夺了威廉一世的继承权;如果埃德加继位,威廉还会有征服英国的行为吗?本文不想对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因为在当时有继承权的不仅仅有威廉一世,有埃德加,也有挪威国王哈德拉德!

  
  其实,也可以问这样一个问题,即如果一开始威廉没有继承权,他还会去征服英格兰吗?一定会,因为已经有先例,即在英国统治了近30年的克努特丹麦王朝就是一个明证。因此,继承权仅仅是一种借口,它还有增强合法性的意义(即仅仅属于锦上添花,不是雪中送炭),增强了威廉一世征服的动力。还因为这时的继承权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挪威国王哈德拉德的父亲就曾有英国国王的继承权,在忏悔者爱德华登基时却没有任何行动[⑥];他需要实力,特别是军事上的保障!

  
  那么威廉一世征服英国的欲望与动力到底是什么?在笔者看来,在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制度,也可以说是中世纪的欧洲宪政制度!

  
  根据法国学者布洛赫的观点,封建制下的封建关系“……正是在血族关系不能发挥有效作用的时候发展起来的……与国家的极度衰弱、特别是与国家的保护能力的衰弱同时发生”,“……也不同于国家权力支配的社会”;而是“意味着一群卑微的人对少数豪强严格的经济从属……所做的一切部分是为了服务于上帝的教士寡头集团的利益,但主要的是为了服务于武士寡头集团的利益[⑦]”。

  
  封臣对领主的服从关系,或者反过来说领主对封臣的保护关系,主要不体现为权力等级服从关系,而是一种契约关系[⑧],以及这种契约下的财产收入问题,在这种理念下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后来的英王的出卖令状行为——他在这里主要为了获得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正义,后来还成为贵族享有的一种司法诉讼权利[⑨]。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真正的封建关系的基础是采邑,通常是土地,但也可以是任何值得期望的东西,如职位、金钱和实物的收入,征收捐税权或开设磨坊权等[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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