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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组织手段的公法人制度研究》出版后(下)

  
  对于具有深厚理论积淀的一种制度,必要性的分析必然需要根植于解析制度内容本身,揭示制度形成的根源,洞悉制度的价值与意义,而难以一语蔽之。有关公法人制度所涵盖的内容浩瀚无比,论文无法也无意于包容有关公法人制度所有层面的研究,故而以目的、功能为主线揭示作为组织手段的公法人意义,无意于塑造,而是努力去认知、揭示和诠释现实中的它。无论是对于整体性的公法人制度,还是我个人的研究规划而言,本论文只能算作一个阶段性研究的总结。搁笔之际,难免忐忑,不无遗憾,因此,我更愿将此视为研究的开始,而非终结。苏力教授曾说过,所谓结论,按照Matz的定理,就是你懒得继续思考下去的地方。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结论并不重要,结论只是人们为了退出某一具体研究时的一个比较有效又不失体面的战术或策略。一直以来,有感此言,此时正是应景,故借此略以明志。

  
  跋

  
  虽不尽如人意,但终算完稿,卸下心事一桩,只觉得风清云淡。掩卷侧目,窗外已是草长莺飞,又是一年春好处,一时间竟有些不适宜这春的明媚。

  
  是夜,儿声渐寂,开卷摩挲,一杯清茗氤氲出“遥望蓬莱,一半儿云遮,一半儿烟霾”的意境。多年来,夜夜读书已是习惯,其中细细品来颇多情趣。这种情趣,在他人看来大概是沉闷的。或许原本就是一个寡落之人,读书与我而言,更多苦于缺乏一泻千里的灵气与才情,而非寂寥。坐有琴书,便成石室丹丘,虽为伊憔悴,却难恨行役之苦。在人声共冥之时,享清夜无尘,静夜读书,写写文章,于我,亦是一乐。私下里也效古人,青灯黄卷、明月清风相伴,体味繁花落尽、云卷云舒。悠然心会,一真自得,妙处难与君说。

  
  原本有些左性,常不屑于程式,时至今日,方觉程式有时是必然的,仿佛水到渠成,事到、心到、情自也到。一直以来,虽弟子不才,然蒙恩师不弃,收入门下,承雨露之情,饮流怀源,插柳之恩,终身难忘。马老师的眷顾提携,高老师的关切教诲,无不历历在心,然百而所集,思涌语滞,只道是相知尽在无言中,又怎一个谢字了得。虽难文章华国,唯有勉力为之,莫使岁月蹉跎,以报万一。

  
  今夕,月朗星稀、暗香浮动,心却如静海深流,浮想连连。感承应老师、朱老师、张老师、薛老师、刘老师以及其他师长雅正指点之力,教弟子学君子治学。苔花如米,感念春晖。诸位同窗师友,亦不以余愚钝,相伴读书,论家国天下,结三生之缘,学海无涯如玉鉴琼田三万顷,愿着我扁舟一叶,与诸君共渡。念诸位同事,古道热肠,烦劳之处莫不鼎力相助,得诸君如此,夫复何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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