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进路下,汉斯曼常常罗列为什么这种所有权形式会存在的一个个可能的解释,然后用事实和逻辑证明这些答案的不可靠,或者不足以说明全部问题,从而引出下一个可能的解释,直至出现作者的结论。例如,汉斯曼逐个分析了为什么下列原因不是雇员所有制的企业(如我们熟悉的律师事务所)抛弃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形式的原因:难以考核雇员工作绩效、雇员人力资本投入难以流动、管理层和雇员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谈判困难、雇员偏好难以被了解、雇员因被资本单纯雇用而产生的异化感、雇员所有制不需要太多资本投入、适合风险低的行业等(页101-116),从而有力地引导了读者的思维向他所欲推出的结论走去。
全书各章大都详细地描述了某类特定企业的各个运作环节,这些背景材料不仅来自有关经济学和商业研究文献,也包括作者亲自调研获得的原始信息。这些事实方面的佐证,既支持和印证了书中的观点,也增加了文章的阅读趣味。例如,作者细致的描述了不同国家各式各样号称较为成功的雇员所有制企业的运作模式,并通过分析,有力的挑战了一种传统观点,即雇员所有制的最大优势在于让雇员参与民主的企业管理。汉斯曼指出,恰恰相反,很多行业的雇员所有制企业并不这么做,因为如果真要这么做,将带来经营成本的提高(第6章)。
此外,值得称道的一点是,尽管作者本身也是经济学博士,而且作者试图用模型化的方式来解释问题,但写作中并没有什么数学公式图表出现。除了在“住房”一章为了讨论税收对人们的决定的影响而列举了不少数据外,全书不会对只是缺乏数学爱好的法学研究者产生阅读障碍。
三、汉斯曼学说在企业理论谱系中的地位与在法学界的影响
(一)汉斯曼学说在企业理论构建中的地位
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企业本来被简单地视为一个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黑箱”。而“公司的现代理论强调所有人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8]当代企业理论的基本贡献在于采取了一个微观分析的进路来讨论企业内部不同成员的活动所产生的影响。科斯率先提出了依据交易成本来分析是否需要组建企业,[9]而Jensen 和Meckling的经典研究指出由于管理者会追求最大化自我效用,从而导致企业效用不能实现最大化,进而损及外部的非管理者股东的利益(且管理者本身持股越少,对外部股东的损害可能越大)。而为整合管理者和股东的利益所付出的种种花费,即所谓代理成本。[10]Oliver Williamson主要关注了在不确定情况下的交易,他指出由于机会主义和有限理性的存在,必然导致交易成本的发生。特别是在存在交易专用资产时,通过企业形式来整合当事人的利益,可以有效地减少交易成本。[11]
上述二者的理论实际上是使用了不同的词汇描述了相关的问题。例如,Williamson的机会主义理论包含了Jensen 和Meckling所提到的道德风险问题。但Williamson更强调公司组织是一种降低交易成本的机制,而Jensen 和Meckling认为风险的转换是问题的关键。
而汉斯曼的贡献在于进一步扩展了对企业组织的交易成本分析,[12]特别是在市场和监督成本之外,提出了所有者之间的集体决定所带来的成本这一关键变量[13],从而大大拓宽了其理论疆域,而其本人也被誉为交易成本理论的创始人之一。[14]对
公司法的研习来说,基本的企业理论和汉斯曼的学说都是一个必要的起点。
这里顺便值得一提的是,就汉斯曼与Jensen 和Meckling理论的传承而言,汉斯曼所谓企业“在本质上是一系列合同的共同签署人”(页24)的观点,也可谓是对Jensen 和Meckling所谓企业是“一组合同的连结”(The Firm as a Nexus of Contracts)[15]的著名论断的传承。而汉斯曼的这一观点,也得到了学界广泛的关注[16],包括严肃的质疑[17]。
(二)《企业所有权论》和《
公司法历史的终结》的关联
一个有趣的话题是《企业所有权论》和汉斯曼的另外一篇著名的论文《公司法历史的终结》[18]的内在机理。一个笔者认同的观点指出,该书为汉斯曼与克拉克曼合著的那篇文章里鼓吹的“一个不可避免和终极的演进过程的结果”(各国公司法和公司治理趋同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模式)提供了“内在理论和证据”。[19]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该书所采取的论点和论证方式是:由于企业家和企业客户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市场竞争选择机制,每一个行业所盛行的企业所有权形式都是最节省成本(cost-minimizing)的那种形式(页30)。不节省成本的所有形式,是没有效率的、已经和应该被淘汰的,存续的都是有效率的和节省成本的。这里的成本还包括所有可能因企业与其客户之间的交易受到影响的利益和价值(页31)。
通过这种新制度经济学派的假说,汉斯曼既实现了利用交易成本进行分析,又不用对各行业、各企业的交易成本进行繁难的精确测量。并可由此推出其结论:如果企业原先采用的是无效率的所有权形式,那么企业所有人将能够从改变所有权形式中获益[20]。这种观点可以实现自洽,“因为有效率的选择过程的新制度经济学假设与汉斯曼所使用的方法论相符合”。[21]也对他在“历史的终结”中的观点形成了支持:各国会基于效率,而最终实现公司治理的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