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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俄罗斯公民社会与社会团体的发展

  3、当代俄罗斯的发展方向
  苏联解体,宣告了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终止,俄罗斯向何处去,明明白白地摆在了曾经是超级大国臣民的俄罗斯人面前。自普京总统执政以来,俄罗斯已经启动了渐进性的由完全亲西方的资本主义化向新资本主义的强国之路转移,这条俄罗斯新资本主义之路其实就是中派力量倡导的一条社资择优的中间道路,其国家模式是“公民社会”,而其中社会团体的发展是其模式发展的必然结果。
  俄罗斯新政府从1996年起,开始对新自由主义战略进行调整,通过加强国家干预来扭转过度经济自由化倾向,放慢私有化速度,调整对内对外政策,其实质是恢复国家控制能力,重新调整国家和市民社会关系的一种努力⑦。由此可以看出,俄罗斯的社会结构转型经历了由国家与市民社会一体化到国家和市民社会二元分离,再到强化国家对市民社会的干预和调控能力的不同阶段,其核心是重构国家和市民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
  4、发展社会团体、建立公民社会的深远意义
  人们之所以热衷于“第三部门”,不仅是因为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能够分解部分政府职能,而且因为“第三部门”在保障人权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因此,“第三部门”就被赋予了一定的政治功能。这些功能主要有:
  第一、政府合法性的资源供给。在以往,政府的合法性主要来源于传统和个人魅力。所谓传统指的是政府的合法性建立在传统的神圣性基础之上,如君权神授,宗教神秘主义为这种合法性作了天然的理论论证;而个人魅力是指统治者非凡的英雄气概。 但是由于宗教世俗化的普及、统治者个人魅力的非承继性,在现代社会里,政府的合法性基础发生了变化,传统和个人魅力的合法性资源让位给韦伯所指的第三种类型的合法性,即法理型统治。这种合法性资源是由一系列法律制度构成,而法律制度之所以能成为政府合法性的基础,其根本的原因乃是因为民众对规范自己的制度的认同。所以说,现代政府的合法性资源既不是靠传统型也不是个人魅力型来提供,更不是靠政府自己来提供,而是来自于广大民。
  第二、社会团体的发展作为公民社会和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为公民的政治和社会参与创造了一定的框架条件,它所体现的亦即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凝聚力和整合力,实为一种人性的张扬和提升。
  第三、除企业、国家和家庭外,社会团体提供着许多对公共福利具有重大意义的财富和服务,这一切将预示着它在社会福利体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第四、对于从事国际关系活动的非赢利组织,如各国非政府组织(NGO)在积极捍卫人权。保护受侵害的少数人利益,以及对生态环境等问题的关注和行动,一定程度上可以形成与跨国公司和国家联盟的经济利益相抗衡的舆论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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