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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保护中的技术措施对公众利益的妨碍及其对策

版权保护中的技术措施对公众利益的妨碍及其对策


袁真富


【全文】
  版权保护中的技术措施对公众利益的妨碍及其对策
  袁真富
  
  内容摘要:在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环境下,版权保护中的技术措施可能对公共秩序、公平竞争、公有作品、合理使用、消费者权益及个人隐私权等公众利益造成一些妨碍,因而须采取相应的法律对策。
  关 键 词:版权  技术措施  公众利益  法律对策
  一、版权保护中的技术措施概述
  在版权制度的历史演进中,科学技术犹如一柄双刃剑,一面拓展着版权保护的对象,使版权的内容日益丰富多彩,从而开辟版权人获取财产利益的新途径。另一面,科学技术的发展又不断削弱版权人对其作品的控制力。虽然法律一直因应技术的挑战,不断支持并增加版权人的权利,但传播技术的每一次变革仍使他们抑制不住对版权未来命运的担心。而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出现,使作品的复制、传播易如反掌,而且费用低廉,更是将版权人推向了灾难的边缘。传播技术发展到今天,最令版权人担心的,可能不是法律是否拒绝给予他们新的权利以适应变化着的技术背景,而是法律给予他们的既有权利如何才能有效维持和行使。在这种背景下,版权人为防止他人对作品的非法使用,开始寻求私力救济,在版权作品上采取技术的措施,令使用者不能任意复制、发行、传播和修改其作品,从而达到保有和实现其权利的目的。版权保护中的技术措施,以技术对抗技术为其核心思想,越来越受到版权人的推崇。技术措施在法律之外,有力的促进了作品的版权保护。有学者更是激进的指出:“加密技术和电子合同的联合使用可能会彻底取代版权法。如果接触数字化作品的途径被有效控制,同时接触该作品时附随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则版权法存在的必要性将不复存在。”[1]技术措施的发展是日新月异,根据其功能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控制接触作品的技术措施,如设置密码、付费浏览等。主要应用于互联网环境下,令用户未经允许无法访问、接触某个网站或该网站的某些内容。在一些提供收费服务的网站,如果用户不与其签订电子合同,支付费用,获得授权,则不能访问其中的收费内容。
  2,控制使用作品的技术措施。现在网上供用户免费下载的共享软件,就普遍设有控制使用次数、使用方式的措施。比如下载 “万能五笔”,则只能让你试用200次,之后必须到网上注册并支付一定价金才能再行使用。
  3,控制传播作品的技术措施。防止作品未经许可的复制、打印,是版权人关心的重点,许多技术措施就主要与此针锋相对。当你在中法网的《知识产权论坛》(www.1488.com/bbs)中贴上你的文章时,如果不想让文章的传播失去控制,你可以选择“防止拷贝”功能,使其它访问者只能阅读而不能保存、复制、打印你的文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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