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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2.加强城乡一体供水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成都市第七水厂、温江寿安水厂、新都大丰水厂、龙泉驿水厂、崇州怀远水厂、邛崃葫芦湾水厂、双流岷江水厂、蒲江二水厂、金堂东风水厂等供水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供水管网延伸工程,实现平原和浅丘地区供水管网满覆盖。
  3.全面提升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供水管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通过实施以新改扩建自来水厂、建设加压泵站、延伸供水管网、新建小型供水设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县域城乡居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自来水管网入户率和山丘区居民饮水安全达标率,逐步形成“平原浅丘区自来水满覆盖、深丘区小型供水设施达安全”的城乡一体化供水新格局,全面解决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专栏5  城乡供水保障重点工程

1. 城乡供水水源工程。实施都江堰磨儿潭应急水源工程,规划建设成都市第二饮用水水源李家岩水库。

2. 城乡供水水厂工程。新建成都市第七水厂(日供水100万吨)、温江寿安水厂(日供水20万吨)、新都大丰水厂(日供水8万吨)、龙泉驿水厂(日供水20万吨)、崇州怀远水厂(日供水20万吨)、邛崃葫芦湾水厂(日供水5万吨)、金堂东风水厂(日供水8万吨)和蒲江二水厂(日供水6万吨);扩建双流岷江水厂(日供水达70万吨)。

3. 城乡供水管网延伸改造工程。

(1)建设农村供水管网9081公里,解决158万名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

(2)建设天府新区供水管网,形成串联各组团的区域干管环网系统,并与中心城区供水管网连通;在农村地区,靠近城镇的纳入城镇集中供水系统,远离城镇的区域根据情况建立独立供水设施。

4. 供水调压设施工程。在中心城区建设凤凰山10万吨高位水池以及洪河、十陵及青羊新城等加压站。


  (四)构建和谐生态的城乡水环境体系。
  1.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现有污水处理架构为基础,加快推进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污水的有效收集,基本形成城乡全覆盖、配套设施齐全的污水收集系统。实施中心城区一、二污水处理厂迁改扩建工程、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以及天府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等。通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实现中心城区和区(市)县城、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达标运行。不断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区(市)县城、乡镇的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70%以上。
  2.继续开展下河口排污治理。对市域范围内所有河道分批次开展排污治理,对市区河道沿岸入河排水口实施严格监管,严格排查污水来源,加快实施排污口治理。到“十二五”末,中心城区要基本实现污水不下河,河道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3.不断推进雨污分流整治。完善城乡污水收集系统,实施市政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错接乱接整治,实现管网畅通。结合下河排污口治理,大力推进排水户雨污分流整治,全面清理生活污水乱排现象。
  4.大力推进中心城区河道治理。统筹实施防洪排涝、截污治污、生态景观建设。重点抓好江安河、东风渠、清水河、锦江南出口中心城区“四河”综合整治,深入实施河岸生态改造、沿河截污、初雨处理、水质净化、清淤疏浚、生态补水、湿地恢复、植树绿化等工程,科学调度、合理配置生态环境用水,切实改善河流水质、恢复河流生态,构筑河流景观文化。
  5.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施以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为重点的综合治理工程,推行小流域生态建设,强化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治理,推动涉及饮用水水源水库的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为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护岷江、沱江流域水源涵养夯实基础。

专栏6  城乡水环境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中心城区一、二污水处理厂迁改扩建工程,日处理能力100万吨;实施成都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日处理能力提高到6万吨;实施天府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实施青白江区、崇州市、邛崃市、金堂县、新津县等县域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2. 生态河道治理。重点打造羊马河(新津段)、江安河、东风渠、清水河、龙门山湔江河的天然水生态廊道及岷江干流金马河生态景观,对北湖湖面进行绿化景观建设。

3. 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对地处龙泉山脉、龙门山山丘区、长秋山等生态较为脆弱的区(市)县,实施封禁治理,着力推进经果林、水保林等生态林地建设,大力推进蓄水池、沉砂凼及坡面水系治理工程,统筹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及河湖生态修复,治理修复面积200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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