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托国家级、省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园林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四)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我市旅游度假区发展。(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五)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林业园林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负责)
(六)继续发展红色旅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旅游局等部门负责)
六、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
(一)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二)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发展生态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等。(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三)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旅游工艺美术产品及休闲、登山、滑雪、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和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负责)
(四)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五)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商贸服务业,鼓励“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到景区开办连锁超市,方便游客购物,保障游客安全消费。(市商务局、市旅游局负责)
(六)以大型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市商务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负责)
七、提高旅游服务水平
(一)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
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市旅游局负责)
(二)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市旅游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
(三)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市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