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旅游局负责)
(五)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市旅游局负责)
(六)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银监局、市邮政局负责)
(七)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对游客开放。(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
(八)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市旅游局负责)
(九)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市广电局、漯河日报社、市委外宣办负责)
三、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引导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市文明办、市旅游局负责)
四、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建委负责)
(二)加强纳入规划的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三)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负责)
(四)加强我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市旅游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通过五年努力,全市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
(一)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负责)
(二)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市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