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扩大职业病防治知识普及范围。要将职业病防治知识列入劳动者职业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内容。逐步在农村初级中学、职业技术院校开设职业病防治知识课程,培训后备劳动者。
(五)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不断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工伤保险费浮动机制,逐步提高保险待遇和标准。进一步探索工伤预防在职业病控制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患职业病职工的康复工作,逐步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职业病预防、补偿和康复制度。
(六)重视职业病防治科研及成果推广应用。
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主攻方向,以防尘、防毒、防辐射、防噪声、防振动等防护技术为重点,引进和推广粉尘、放射性物质、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防护和应急救援的成熟检验检测成果和先进适宜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
职业病防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责任。各级政府要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任务有保障,逐步落实本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将职业病防治重要指标、主要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要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层层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考核内容。探索建立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方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通力合作,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
依据国家、自治区职业病防治法规、实施办法及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性能评价、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治等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高危行业、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
(三)制定有利于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有效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用人单位、行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组织宣传、普及清洁生产知识,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职业病防治检测分析设备、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装备及职业病防治关键技术的开发应用。运用财政、税收、土地、信贷等经济手段,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