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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积极推进旅游业综合改革。实行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以邢台旅游的品牌化、规模化、集团化为目标,凡是分口管理的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宗教场所等旅游资源的行业管理由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协调联动。
  大力推进旅游资源整合,编制好《邢台市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强力整合,明确准入条件、保护措施、建设目标、市场营销等事项。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经营权的旅游企业按规划要求投入达不到标准,建设不成规定级别的景区(点),由政府主导进行整合。
  组建邢台旅游产业投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引进海内外企业集团、投资机构、国际酒店和旅游管理公司等战略投资者,用于市本级龙头旅游企业建设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五)培育旅游消费新热点。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积极发展休闲农业,推出一批乡村酒店、休闲农庄、农家宾馆等乡村旅游产品,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乡村旅游示范区。
  积极培育旅游新业态,依托西部太行山优美的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遗存和优越区位优势,大力发展自然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工业旅游,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
  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开发高端旅游消费产品,建设环市区休闲旅游带、乡村休闲旅游带和百里太行山休闲度假带,到2015年全市发展旅游度假区15个。其中,国家级3家,省级5家,市级8家。
  发展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开发清河国际羊绒制品,太行山系列土特产品,邢窑白瓷工艺品,冀南手工粗布纺织品,沙河高档玻璃纪念品,宁晋工笔画艺术品,邢台柳编日用装饰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消费中的比重。
  (六)加强旅游宣传营销。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市政府统筹组织在省级以上及周边省市媒体宣传促销,不断提高促销的影响力,扩大覆盖面。文化宣传部门要把旅游宣传纳入全市年度宣传计划,市重大宣传活动要增加旅游形象宣传,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每年开设不少于30期专栏和时段,加大对旅游的公益性宣传力度。
  强化旅游形象宣传,新闻、城管、建设、交通、文化、体育、商务、旅游部门要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好大型体育赛事、重大文化活动、重要商贸交流等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宣传载体,集中塑造好邢台旅游整体形象。火车站、汽车站、公园和市区内主要街道,以及市区周围高速、国道、省道、市道进出口等,在不影响城市景观、容貌的条件下免费设置旅游形象宣传牌。
  扩大旅游文化节庆影响,精心策划、组织有邢台特色、有重大影响、有实际效果的旅游节庆活动,将中国·邢台太行山旅游文化节、中国·邢台“七夕”爱情文化节等固定化,每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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