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发挥我市文化资源优势,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传活动中。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树立知识产权价值观和发展观,激发创新思维和创造热情,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18.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
(1)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积极开展与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跨国公司及国际组织的沟通与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互动往来。引导和支持我市企业参与国际知名的科技、文化、经贸展会及各种国际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学习和掌握国际知识产权管理经验。推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2)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区域交流和合作。加强与周边地市在知识产权执法、人才培养、中介服务、信息交流、市场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开展多形式的交流和研讨活动,学习借鉴兄弟地市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和做法,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3)加强行业间知识产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和引导我市装备制造、石油化工、食品加工、纺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指导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协调解决行业内知识产权纠纷,组织行业力量积极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连接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的桥梁作用。
五、实施和评估
19.加强领导,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把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规划。濮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的审议、重大事项的协调、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或实施方案。要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确保本纲要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20.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根据本纲要制定年度战略推进计划和考核体系,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分计划,将本纲要确定的任务按年度进行分解,并将各级、各部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1.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评估指标体系和监控机制,开展年度评估和每五年一次的阶段性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以及我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对本纲要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战略期满,对本纲要规划目标的落实情况、各项战略措施的效果、企业知识产权利用成效、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度等进行综合性评估,为制定新一轮知识产权战略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