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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与应对气候变化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面对日趋严重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为重点,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不断提升首都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与责任,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经济社会发展与节能减碳关系,坚持“创新驱动、标准引领、能力提升、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强化倒逼机制,变压力为动力,以降耗促发展,加快形成“内涵促降、系统促降”的绿色发展新格局,推动本市节能降耗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十二五”末主要目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7%,比2005年下降39%;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8%;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9000万吨标准煤左右;
  ---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其中天然气比重超过20%;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6%左右;
  ---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2010年水平;
  ---森林覆盖率达到40%,林木绿化率达到57%,碳储量增加100万吨。
  二、强化节能减碳目标责任
  (三)科学分解节能减碳目标。深化万元GDP能耗强度下降指标约束要求,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落实“条块结合”的节能目标责任,把全市“十二五”节能目标分解到区县(详见附件1)、重点行业领域(详见附件2)和重点用能单位。各区县、各部门要把节能目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规划和年度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将节能工作作为日常管理重要内容,明确节能要求和任务。在实行节能目标分解的同时,进一步明确能源结构调整、能源利用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源和森林碳汇等环节和领域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工作目标。
  (四)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修订节能考核实施办法,完善考核程序和内容,健全考核指标体系。把区县节能目标考核与行业节能目标评价相结合,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工作进度跟踪相结合,系统推进节能考核工作。开展公共机构、重点行业节能专项考核评价,探索重点行业碳减排专项考核。将节能减碳工作落实和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制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行政问责管理办法,公开考核结果,对未完成任务、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究责任。完善节能减碳表彰奖励办法,对成绩突出的区县、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五)强化节能减碳统筹调控。建立节能形势季度会商机制,强化区县、部门协调联动,加强节能形势跟踪监测和预警。统筹经济发展与合理用能的关系,将节能工作纳入经济形势分析,结合年度目标预警,及时开展调控。健全节能减碳工作报告机制,各区县、各部门应定期向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强化节能减碳重大项目统筹管理,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力、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项目联合调度机制。
  三、着力强化科技创新支撑
  (六)搭建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以系统提升本市节能低碳技术发展水平为宗旨,凝聚在京技术、产业和政策等各类资源,强化顶层设计,打造集需求调研、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化为一体的首都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以《节能低碳技术需求表》、《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攻关项目表》、《节能低碳重点企业和技术推广表》和《节能低碳创新服务数据库》为主体的“三表一库”创新服务成果系统,发挥平台通道功能,合力推动全市节能低碳相关工作组织实施。
  (七)增强节能低碳技术创新能力。把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列入“科技北京”建设相关计划。加强节能低碳领域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推动已有各类科技条件资源开放共享。支持产学研用合作,建成一批国家级、市级节能低碳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鼓励高校加大节能降耗和气候变化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引入一批科技领军人物和研发团队。围绕提高建筑能效、降低交通能耗、推行清洁生产等首都节能低碳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产业技术路线图研究。结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城市生活垃圾发电、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领域的技术攻关力度。
  (八)推广节能低碳成熟技术及产品。继续制定发布节能产品技术推荐目录,着力加大工业、建筑、交通、供热等领域的技术产品推介力度。大力推广变频调速、高效燃烧、余热回收等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推广应用自动化、信息化能源监控管理技术,推广智能楼宇控制系统、能源管理中心、绿色数据中心等综合解决方案。继续推广高效节能电机、节能变压器等工业节能设备和节能汽车等节能型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制定实施淘汰白炽灯行动计划。拓展“节能超市”覆盖范围,扩大节能产品供给。
  (九)加强节能低碳创新示范引导。组织开展低碳城市发展路径研究,推动节能低碳创新示范工作。推进延庆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西城区)等区域发展综合示范;加快通州新城、雁栖湖国际会都、昌平未来科技城、丽泽金融商务区以及CBD中央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低碳建设示范;创建一批节能低碳技术、产品与管理相结合的绿色校园和绿色社区;应用先进技术,建成余热余压利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碳捕集等一批节能减碳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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