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优质资源,建设若干个在国内具有品牌效应的国家级中西医结合医学继续教育项目。
对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进行中医诊疗知识的系统培训,使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能掌握常用中成药及基本中医诊疗技术的使用原则和方法。
四、加强中西医结合学术体系建设
创新中西医结合理论和方法学的科学研究,做好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上海市的中西医结合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继续开展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专项工作。设立市级中西医结合医学创新项目,建立符合中西医结合学科特点的临床研究管理机制与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高层次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
重点加强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机构建设,鼓励医疗机构设立中西医结合医学研究所(室),制订保持中西医结合医学科研队伍稳定的激励措施。鼓励、促进中西医结合研究机构、医疗机构与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成果转让与推广。
鼓励有条件的研究机构成立中西医结合科研工作的设计、评价中心,以承担区域性技术咨询与评估工作。充分利用国际通行的研发技术平台与实验信息平台,依据《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以循证医学为支持,开展大样本、多中心、高标准的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协作攻关。
充分发挥中医证候对疾病分类的指导作用以及辨证论治的临床优势,借助分子生物学、蛋白质组学和系统生物学等方法开展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借助临床流行病学、循证医学等方法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全面提高中西医结合研究的质量。
编撰出版高质量、权威性的中西医结合医学高等教育教材与专著。推进本市发行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杂志进入《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杂志系列。拓展各级中西医结合学术团体的功能,发挥其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
鼓励医疗、研究机构与国际结合医学学术机构之间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设立中西医结合对外科技合作项目。定期组织召开全国及国际性中西医结合会议。依托世界卫生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有关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名词术语及译释规范化研究,制订中西医结合信息分类与代码标准等。
五、加强中西医结合管理体系建设
积极实施保障中西医结合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本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统一思想,将对各级各类医疗、科研、教育机构中西医结合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指导纳入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总体框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