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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四)提升农机工业制造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大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力度,改善企业研发和生产条件,应用先进加工设备和制造技术,全面提高农机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及产品质量。一是推进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检查制度,增加企业质量检测设备投入和质检人员配备,把好原材料、零部件采购验收和产品出厂质量关。二是推进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积极采用国际先进标准,加快制(修)订农机产品技术标准,形成完善的标准计量体系,提高农机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率。三是推进质量培训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质量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开展质量教育和技术工人培训,通过岗位培训与资质认证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掌握现代农机加工设备和技术的能力。四是推进质量研究体系建设,强化产品可靠性技术研究、检验理论和方法研究、工艺技术研究和测量研究。

  (五)积极扩大对外合作。一是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鼓励大型骨干农机企业与国外合作开发或建立技术研究中心,提升核心技术和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的开发能力。二是积极吸引国外著名农机企业到我省投资建厂、合资合作,提升现代农业机械制造水平。三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大型骨干农机企业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项目,积极开展境外联合研发、设立研发机构和投资办厂、加工装配,深度开发东南亚、中亚、西亚和非洲等传统市场,加快开发印度、俄罗斯、南美等新兴市场,扩大农机出口。

  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计划,重点支持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先进农机具创新示范和农机规模化作业等。鼓励支持各地建立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研究对农业机械的保费补贴办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入,支持农机工业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智力引进。按规定落实好国家对农机工业技改的配套资金。加大政府对公益性农机、内燃机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完善科技立项与计划管理,鼓励围绕关键共性技术的攻关,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增强自身活力和研发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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