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工程。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范围,加大高新技术、新型农机装备的补贴力度。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业机械进行重点补贴,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及农机服务组织进行重点扶持。
2.实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工程。以经济作物机械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机具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发展的“短板”问题。到2015年,建立省市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100个。依托示范基地,搞好相关机具的研发和产品的试验选型定型,总结提炼适合不同作物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和生产模式,探索不同地区机械化发展的新模式,示范带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大面积推广应用。
3.实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工程。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在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有”(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200家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依托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机共同利用。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4.实施农业机械化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到2015年,通过认证的社会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达到200家以上,重点建设30家省级农业机械化培训基地。将农机培训作为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整合培训资源,以农机技术、农艺种植和经营管理为重点,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带头作用。
5.实施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支持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维修网络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推广装备和试验鉴定能力建设,创建国家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示范县和农机具测试中心,重点建设50个现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基地。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四星、五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00个。建立全省农机跨区作业指挥调度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山东平阴农用航空站建设,完善农用航空站设施装备,搞好经营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植保和防灾等机械化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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