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六个体系。
1.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发展一批设施完善、装备齐全、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市场。加强抗旱排涝、农林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耕道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
2.完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以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和高等、中等农业院校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注重农机工程基础教育,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农机制造、工艺设计、使用管理等相关学科建设。
3.健全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公益、支撑有力、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增强手段。创新推广机制,加强示范指导,普及实用技术,满足农民需求。实行省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发布制度。
4.健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实行农机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制度,对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依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严格农机修理者从业资格和维修网点开业技术条件。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严格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加大对私自改装农业机械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逐步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
5.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法规和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理顺农机安全监理体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农机监理执法训练基地,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电动卷帘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6.完备现代农业机械流通体系。鼓励大型农机制造骨干企业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机营销网络。实行农机流通品牌服务,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农机“4S”店、品牌农机店、连锁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依托重点生产和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搭建农机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积极研究国外市场特点,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组织企业开发拓展国外市场,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外市场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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