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的通知

  在提高合作成效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要取得一批创新成果,并自主拥有或合理分享知识产权,大幅度提高我国科技研发在国际学术界、科技界的地位和影响力;二是要在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包括人才、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培育和壮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三是要在推动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出口,促进科技型企业“走出去”方面取得新突破;四是要在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科技人才中发挥更大作用;五是要在“中医药国际合作研究计划”和“新能源国际合作计划”等由我主导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实施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3. “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的战略转变。

  “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形成资源共享、信息沟通、政策配套、多方参与的“大国际科技合作”的新格局,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在体制和机制上保障《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实现以下五个战略转变:

  (1)在战略目标上,从一般性国际科技合作,向以《规划纲要》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的国际科技合作战略转变。要紧密围绕《规划纲要》确立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特别是重大专项的实施,结合国家科技计划的需求,确定国际科技合作的重点领域与国别,主动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研究开发的效率和质量,增强对外合作的针对性和服务国家战略的有效性,使国际科技合作成为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合作方式上,从注重项目合作,向整体推进“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战略转变。要切实改变以往重项目合作,轻资源集成和人才培养的现象,形成“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模式,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实现国家、部门、地方、企业等资源的有机结合,实现人才、资本、技术等创新要素的高效集成,实现国际科技合作与区域创新体系乃至国际创新体系的有效衔接。

  (3)在合作内容上,从注重技术引进向“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战略转变。要在更加广阔的层面上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外知名科研机构和大学的科研人员与国内同行在基础科学和前沿领域开展合作研究,鼓励国际风险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到海外建立研发基地,组建研发战略联盟,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包括人力、资金、技术以及市场等资源,提高核心竞争力,开拓发展空间。支持我国科学家走向国际舞台,通过参与更多的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合作,拓展视野,增强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

  (4)在合作主体上,从以政府和科研机构为主,向政府引导、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战略转变。要充分把握国际科技合作主体、层次、内容和方式不断变化的趋势,强化政府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宏观管理和服务职能,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工作渠道,搭建合作平台,创造合作条件,提供合作环境,形成政府搭台,企业、高等学校、研发机构和民间组织等多方参与,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的国际科技合作新格局。注重发挥企业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主体作用,为企业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做好服务。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