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示范区创建城市得到了较好落实。各示范区创建城市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要求,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认真把中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农民工文化建设、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重大文化惠民项目取得可喜成果。一是全面实现了“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各创建示范区通过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加快建立公共文化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如,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2011年到馆读者人次同比增长98.9%,新办读者证同比增长651.3%,文化馆到馆人次同比增长44%,公益性培训人次同比增长180%;山东省青岛市2011年到文化场馆参与各类文化活动的人次同比2010年增加了4倍。二是农民工文化建设稳步推进,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如,广东省东莞市、宁波市鄞州区、福建省厦门市、天津市和平区等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农民工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基本文化权益。三是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数字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四是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如,北京市朝阳区、江苏省苏州市、重庆市渝中区等创建示范区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在公共文化服务城乡一体化和均等化方面初见成效。
(四)认真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学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取得初步成效。各示范区创建城市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对制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集中研究解决,出台了强化队伍建设、资源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等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一是加快解决基层公共文化人才匮乏的问题。如,河北省秦皇岛市、山西省长治市、海南省澄迈县等创建示范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了创建标准中每个乡镇文化站配备3名专职人员、每个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的要求;广东省东莞市、宁夏银川市、甘肃省金昌市等创建示范区积极发展文化志愿者队伍、业余文化骨干队伍等社会文化力量,促进了民间文化队伍的快速发展。同时,各创建示范区还广泛开展文化队伍培训,提升公共文化队伍从业水平。二是加快解决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分散、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的问题。不少创建示范区通过多部门协调联动和政策配套,推动跨区域、跨部门、跨系统文化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了公共文化资源的使用效率。如,上海市徐汇区在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加强基层文化资源整合,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资源共享格局;安徽省马鞍山市打破条块分割,初步形成了集文化、体育、教育、科技等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新疆喀什地区整合内地援疆项目,综合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好成效。三是加快解决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考核评估机制等问题。如,辽宁省大连市研究出台政策,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宁波市鄞州区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了以国有公共文化为主体、民间公益文化为补充的发展格局;山东省青岛市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并把考核指标纳入对区县政府目标考核体系,提高了政府履行公共文化职能的积极性。
(五)制度设计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部分创建示范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得到初步发挥。一些创建示范区以理念创新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按照创建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制度设计研究,取得了制度设计研究阶段性成果,初步发挥了在区域乃至在全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一些省、区、市文化行政部门也组建了自己的专家队伍,开展了以示范区为实践基地的课题研究,在指导示范区创建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效。如,湖北省黄石市完成了文化系统人才选拔、培训等制度设计成果,初步建立了公共文化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宁夏银川市通过制度设计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民间文艺团队建设和管理的一套政策成果,创新了民间文化队伍管理机制。在创建工作中,不少地方还立足本地实际,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有效提高了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如,江苏省苏州市、湖南省长沙市探索建立了“通借通还”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网络,使公共图书馆服务重心下移,走进基层,为建立低成本、高效益、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机制提供了借鉴;安徽省马鞍山市大力推行公共文化服务配送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政府补贴等方式,将延续多年的行政性下基层演出变为市场性项目采购,按需供给,为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供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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